1、认清墓园的作用,明确墓园执法的意义 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都从墓园功能作用的角度将其界定为“用于安置骨灰或埋葬遗体的场所”。墓园不仅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而且还可以发挥多种功能,具有多方面的社会价值。因此,全面挖掘墓园的社会价值,重视城市的墓园文化研究,这对墓园价值的新认识,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墓园管理法规的建设。...
1、发展形势严峻 目前国内墓园建设发展形式严峻。一是全国每年死亡近800万人,目前有限的墓园数量,难以容纳庞大的死亡人群,造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二是国家土地政策是严格控制的,开辟新墓园难度大;三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各行业都会受到冲击,墓园行业也不例外;四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全方位的开发,国外墓园行业先进的技术、设备、理念都会进入国内市场,传统墓园的形式将被打破。...
文化变迁就是“现存的社会秩序,包括它的组织,信仰和知识,以及工具和消费者的目的,或多或少地发生迅速变化的过程”。在历史演进中不同的社会族群之间相互接触、文化融合必然会使风俗变迁。既然产生变迁是必然的,那么变迁之后的影响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这应该是我们观察和研究土家族丧葬习俗变迁的要点。石柱县境内的远古巴人能歌善舞、勇猛票少,因此形成“岩棺穴葬”“扣弦而歌”的丧葬习俗。丧葬礼仪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发展,加之先民对于生死荣辱的更深层理解,形成了“岩葬与土葬、火葬相结合”,“丧事喜办”,“击鼓踏歌”等丧葬特点。巴国被灭,原始巴人后裔遗留下来,他们与其他民族融合习,形成了“葬后修坟”、“悲欢交融”、“多样文化交融”的丧葬特色。其主要的丧葬礼仪可分为下榻、入睑、伴灵、跳丧、打丧歌、送葬、安葬七大步奏。现在大多数简化丧葬仪式,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多在丧礼中请乐队,现在的乐队往往敷衍了事,传统的“哭孝”“坐夜”等习俗被蒙上商业气息。伴随着丧葬习俗的变迁,人们的文化观念随之发生改变,在土家族被逐渐汉化的过程中,一些传统思想被视为落伍而不被年轻人接受和传承。社会发展使一些人越来越浮躁,不愿烙守传统丧礼仪式条规,这致使民族文化逐渐淡化消解。丧葬文化要持续地发挥教育后辈的功能,就不得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传统与现代结合,并在形式和内容上推陈出新。...
丧礼是个体生命存在于世间的最后环节,其中举足轻重的丧舞出营造热情的氛围,将人们的情绪激发,推动土家人对人生价值的肯定,增强血缘家族和地缘民族之间的凝聚力,使其更好地与自然、与社会相生。石柱县土家族称居丧为“有孝”,称治丧之家为“孝家”,称死者之子女为“孝男孝女”。孝道是石柱土家丧葬活动中贯穿始终的主题,正如丧葬歌词所唱:“子子孙孙也不忘,年节之时来烧香”;“香烛点得明亮亮,一张灵牌供中央,孝子悲声放,歌郎请上场”。父母亲人去世,举行丧葬仪式是对他们最友好的祝福,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平安。...
民族风俗蕴含了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累积的深厚人文情怀,是该民族文化、思想情感的载体。石柱县土家族丧葬活动以丧舞为主,用或雄健或阴柔的舞蹈形式,特别是唱词表达内心的哀愁与喜悦。丧葬文化蕴涵于丧舞活动中,其中伴随丧舞而唱的歌词尤为集中地表现了丧葬仪式的思想主题。另外,具体的丧葬环节的称谓所含的文化韵味也不容忽视。例如人死后通知亲戚朋友称为“报丧条”,生者为死者举行盛大的欢送晚会称作“坐大夜”,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石柱县土家族人民团结一心,丧喜全族同贺的特殊文化。...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声,孝梯也者,其为人之本也。”这句话强调“孝”是一切道德的标准,认为“孝”具有维护人伦关系的作用。在赵村,家中老人段了之后,儿女要在丧铺里睡够一百天,三年内家中不举办婚事等喜庆活动,是守孝三年的要求,更要牢记父母教养的恩德。守孝期间,儿女及家中亲属均要着素雅的衣物,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不可穿颜色鲜亮的衣服。鞋子上蒙的孝巾要等百日之后,方可用香头点下,除自...
居丧,很早以前就有这习俗。孔子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孟子》中也有记载,“三年之丧”是夏、商、周三代之礼。在赵村,父母、亲长去世下葬后,丧事(及丧礼)并未完全完结,还要居丧3年,有服丧、宅忧、服孝等多种说法。在古代,居丧者又称为“丁忧”。“丁,当也,遭遇也;忧,思也,即正值怀念先父母养育恩情之意。”...
从人死的当天开始算起,第一百天叫“百日”。该日举行的祭祀礼节为“烧百日”或“上百日坟”。烧百日纸的仪式相对简单,死者家属当天需要把灵牌“请”回来,并还要“接纸”。从清早接进来,坐纸到下午,然后家人亲戚们携带纸扎、干鲜果品、饭食等,到坟地烧香化纸、奠酒祭祀,最后行三叩首之礼。“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家中若逢白事,家人百天内不得理发,为何不让理发呢?有两种说法,一说改变外貌,使亡灵识别不来,防止灾难。还有一说法是因为身体发肤,是父母赐予的。父母亡故后,留发留须以表示对他们的哀悼与思念。...
死者安葬后,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为死者烧纸,此为给死者送钱花的意图。这个周期一般分为头七、五七、十七等。在死者安葬后的一个月内,死者的儿子一般不让理发和刮胡子,同时不能去别人家做客串门。此外还分周年祭和三年祭。我们一般称在周年祭时的活动为冷丧仪式,因为这时候没有隆重而又具体的仪式出现。...
在实行土葬的时候,每一户人家都会依据宗亲的划分拥有自己家族的墓地,旧时的墓地都是一个家族在一起的。火葬以后的下葬仪式会比土葬时的过程简单很多,在砖砌完成的墓穴里放置好骨灰盒,石灰板封盖之后便可用土掩埋了。在这个过程中,纸扎的物品仍是重头戏。纸扎好的四合院子会按照一定的方式放置在墓穴的侧边,院子的大门位置一般都是对着墓穴的位置,两边用纸扎的围墙将其封闭成一个闭合的院落。...
在旧时的漕河镇,入殆时间一般是在死者死后当天入殆,也有的是等到死后第三天才入殆,入殆的时间具体取决于棺荐制备的条件,炎热和寒冷的天气以及亲戚的相对距离,同时需要考虑主要亲人是否都赶到丧主家中见过死者的遗体。...
据历史记载,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公元65年,东汉明帝梦见西方之佛,他兴趣盎然的遣出十余位使者,前往天竺求取佛经佛法。两年以后,使者归来,他们用白马给中国人驮回一个陌生的宗教。随同而来的还有两位深目高鼻的印度高增。明帝以贵宾之礼接待了两位高增,并赦令在洛阳城西雍门外为他们修建僧寺,为纪念白马驮经之功,这座寺被钦定为白马寺。从此,佛光流传,法轮东转。...
“儒、道”生死观对风水思想的产生发展也有深刻影响。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道家把死看成是一种休息,即“息我以死”,从而取消生与死的对立,既然死是一种休息,因此风水文化尤其看重死后长眠的场所,它要求这些场所“依山靠水、阴阳协调、静谧祥和”。道、佛两家主张“超生死、得解脱”,这一主张也对风水文化中“灵魂之死、祖先有灵”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灵魂不死、肉体不灭”认为灵魂必常住肉体而超生,人们超生死得解脱的道路不是圆应寂灭,而是肉体成仙,此种观点自先以来就己存在并一直影响风水文化的发展,因此后来的风水思想尤其重视死后的肉体“入土为安”并能得到一块“葬身之地”,希冀通过阴阳轮回早日转世回到人间。...
古人具有“灵魂不死、祖宗崇拜”等信仰观念,因此对“阴宅”的陵墓选址一直是古代风水理论中的重头。风水文化的数千年沉淀对当代中国甚至东南亚及海外华人社区的殡葬观念有着很深的影响。风水文化对理想墓地一般要求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明确殡葬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消费者的权限 由于殡葬行业具有营业性,因此殡葬消费者拥有普通消费者的权利,它包括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等等。由于殡葬业具有社会影响性和公益性,因此也决定了殡葬消费者受到一定的约束,必须要遵守三项义务:一是合法、合理的处理遗体的义务,遗体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一种特殊的“物”,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丧事承办人虽然拥有遗体的处置权,但必须在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行使,绝不允许丧事承办人非法处置遗体,如在火葬区偷埋遗体、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不法行为;二是遵守殡葬改革政策的义务,丧事承办人应当响应国家节俭办丧的号召,不应在公众场所举办遗体祭祀活动,妨碍公共秩序;三是维护公众利益的义务,当尸体处置与公众利益相冲突时,必须要以公众利益为重,例如或恶性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抬法》立即消毒火化或者深埋处理,而不能完全按照丧事承办人的意愿处理。...
公墓不仅是死者的安息之处,更是生者追怀的场所,其发展应当重视满足生者心理需求,打造公墓的文化内核,实现从外延型的发展转向内涵型的发展。...
由于苏州现有公墓规划已成定局并禁止新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化建设任务,主要落在对存量土地的有效使用上,对现有公墓进行生态补偿设计,故而需对存量公墓通过生态补偿设计进行生态化建设(改造),使公墓逐步公园化、园林化,最终使公墓成为具有文化休闲、生态涵养的多种职能。...
农村土地产权结构模式较为复杂,尽管立法上已明确农村土地分为三级所有,所有权主体分别为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习惯将土地三分即:自留地、口粮地、承包地。“自留地”属农村房前屋后的一小片土地区域,因村落居住相对集中的习惯,以户为基本单位通常在土地使用证中明示“四至范围”的自留地常常接壤。承包地为村里享有土地分配的机动名额,主要在于村公益项目的建设用地和村新增人口口粮地分配份额预留地,未有确定用地地块则通常短期以3年为期使用权承租本村村民。而口粮地一定承包期限为间隔按照户籍所拥有人数均分,并基于耕作条件、土壤肥力等地块差异,按照优劣参差分配且定期轮换。...
葬式选择可分为两个阶段去理解,前者是对于尸体遗骸(组织器官)的处理方式,而后者是对处理后衍生物(如:骨灰、溶液等)的再次无害化处理过程,往往前者决定了后者选择范围,更从根源上影响了是否对于墓地存在需求。...
粗看包含丧、葬、祭的丧葬礼仪不应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但却是衡量殡葬改革是否深入的重要指标。丧仪部分能否通过行政指导等间接影响行业中介组织,在资格考试中纳入考察,礼仪的规制直接关系到殡葬改革的目标能否深入与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