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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在投资经营公墓项目上,也存在是一些劣势,具体如下:
1、投资效率较低
A公司进行公墓项目投资的资金都是保险资金。保险资金的重要资金来源都是公司客户的的保费收入,中国保监会对于这类资金的运用也有着非常严格的监管。A公司投资部门投资不动产项目,要经过意向接触,现场调研,项目立项审批,签署意向合作协议,选择中介会计所、律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交易谈判,项目决策,签署协议,保监会备案,项目交割等十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在项目申请决策公司高管出现不同意见时候,还需要公司高管现场考察项目才能对项目做出最终决策。在项目推进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整个流程也需要3个月的时间。这样的流程设计保证了投资交易科学性、规范性,但是也大大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效率。

目前其他社会资本从接触一个不动产项目,签署意向协议、尽职调查、交易谈判、签署协议、项目交割最快也就1个月时间,这些社会资本操作方式非常灵活。
目前公墓投资市场很多出售的项目,都是由于项目股东在其它投资项目上资金链出现了严重问题,急于找到资金。保险投资机构在与社会资本进行优质项目争夺时,由于投资交易流程过长,使得保险投资机构处于劣势。
2、专业劣势
A公司对公墓的投资还处于早期阶段。公墓行业的投资属于不动产投资,也是对殡葬行业的投资。公墓行业有很多本行业独有的行业特殊性、专业性。A公司的投资人员多为金融从业背景,在投资初期普遍缺少对公墓行业的深入、全面了解,在项目判断、尽职调查、投资交易、项目估值等多方面的工作经验都需要进一步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