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名流陵园墓碑款式多,造型独特雕刻精致!
名流陵园环境优美,位于苏州市西山
苏州名流陵园人生归宿之福地,后代兴旺之渊载 名流陵园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建立的中外合作高档涉外陵园,始建于1994年。199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验收合格准予营业。陵园各项手续合法规范齐全,可为海内外各界人士提供全面的墓葬服务及各种不同的安葬方式。名流陵园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太湖西洞庭山岛(苏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金庭镇)最西端,传为西洞庭山山脉之龙头,面向太湖,湖光一览无遗。陵园朝南左有一缓坡半岛伸向湖心,右生一小岛...
林园式环境
公墓行业知识内容抢先一步了解
审查殡葬法律中的遗体火葬问题首先需要关注殡葬法规、规章与我国根本性、基础性法律的契合情况,这既是讨论立法问题的起点,也是殡葬领域行政立法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可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并认可各民族享有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已经经过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而采取何种形式处理遗体,毫无疑问随着中华文明上千年的绵延早已在各地形成丧葬习俗,并且土葬和火葬的习俗也已经获得国家确认,所以在安置遗体这一问题上无论民族身份还是风俗习惯都应当获得同等保护。…
“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不应仅是如何扩大遗体火化适用范围、减少或消灭土葬的问题,推行火葬也不应与提高火化率等同,而应是殡、葬、祭的整体改革。‘火葬区覆盖率、火化率、殡仪馆覆盖率、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已是部分地区殡葬管理的直接目标。然而,在一些已实行全域火葬的地区,出于当地的习俗的需要或者完全是对推行遗体火化管理规定的民间变通,大量存在将遗体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行为。这些地区虽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火化情况一直领先,但因骨灰装棺土葬问题导致节约土地和移风易俗却并没有随着火化率的提升而有明显的进展。…
《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意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火葬区,如今再细究如何理解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量化标准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已没有必要,这个标准本应首先作为推进城市和农村殡葬改革的依照,但这些年来我们实际看到的是各地在这三个条件指导下有不同理解:火化范围从火葬区标准演变为包含特定人群、特定人口规模、特定地域等多种划定标准,豁免范围也从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扩大到包含宗教教职人员。可见各地在火化范围这一标准上各有不同,很难看出火化范围的划定与地域特征存在任何可靠的关联,特定人群的强制规定和豁免范围的差异政策也很难使人信服其必要性、合理性。…
《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该规定作为划定火葬区的基本指引,把人口、耕地、交通作为参考条件,以火葬区的该划定标准结合当前我国的发展状况来看,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符合这三个条件,也就是按该标准,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没有火葬条件的地区外,其余地区均应实行火葬,故这样的规定已经没有实际上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