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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84年,日本就制定了墓地及埋葬的管制规定。1948年实施的《有关坟墓、埋葬的法律》,历经十几次修订。法律倡导骨灰撒散,保护环境,移风易俗,成效卓著。

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火葬的国家,火化率为99%。日本的殡葬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殡葬服务基金制度、生前预约殡葬服务合同制度较为完善,政府制定了殡葬服务设施标准、违反殡葬法规处罚措施等。殡葬业服务不存在漫天要价的问题,享受低保者免费安葬。市长负责审查殡葬服务经营的申请,有权发布现场检查、勒令汇报、改善等命令。需要进行埋葬、火葬或者改葬的公民,必须遵守卫生环境劳动省的规定,向地方当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实施。
日本殡仪馆和公墓均由私人兴办,火葬场由国家开办。现有火葬场所7000家,1万多个骨灰存放处。日本设立墓地、骨灰存放处、火葬场需由政府审批,但政府并不参与具体经营。墓地分为民营墓地、寺院墓地、公营墓地和公园墓地,消费者通过购买取得使用权。日本是寸土寸金之地,大城市里墓地价格非常贵,一块墓地的价格从三四万人民币到10万人民币左右不等。
今天的日本,死亡,不再是禁忌。殡葬业变身朝阳行业,各类推销葬礼策划、墓地、纳骨堂的广告,高调亮相,毫不避讳地称其为“人生最后的购物”。殡葬服务业者各出奇招,让告别,成为另一种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