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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我党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内容。1956年,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签名倡导火葬。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又指出,要“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火葬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处理遗体的最佳方式,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选择。推行殡葬改革,有利于减少家庭和社会财富的浪费;有利于环境和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有利于净化社会道德风尚,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整个社会的好事。40年来,全省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到1996年底,全省累计火化遗体218万具,平坟600万座,简办丧事150万起,节约耕地23万余亩,资金n亿元。旧的丧葬习俗受到一定扼制,促进了全省的两个文明建设。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函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推进火葬工作发展不平衡,先进的地方已连续几年火化率达到100%,而落后的一些地方工作力度小,进展缓慢;二是丧事中的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三是多数县(市)火化设备陈旧落后,开展丧葬服务的设施不配套等等。这种状况巫待加以改变。下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已成为全省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