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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文明丧葬的宣传力度
针对山东农村部分地区存在的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现象,地方政府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丧葬习俗。宣传殡葬新理念,引导群众摒弃招魂、哭丧、纸扎、祭品、土葬等传统陋习,推广治丧新礼仪,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推选出一批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和村庄,组织参观学习,现身说法,让农民看到文明丧葬带来的好处。

2、探索文明节俭的丧葬模式
在全省农村,探索既能传承传统文化精华和当地习俗特色,又能体现现代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精神面貌的丧礼模式。在改革繁文褥节的同时,也要保留丧礼必要的仪式感和庄重感,毕竟这是村民寄托对逝者哀思的重要途径,是合乎情理的。因此,丧葬模式的探索不能闭门造车,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心声,兼顾群众意愿和殡葬改革精神。尊重地方丧葬习俗,不能搞“一刀切”,只要整体上符合文明节俭的要求就好。
3、引导红白理事会专业化管理
调查中了解到,鲁西南多数农村地区,红白事的执事人员都是自发的和临时的,事务繁琐、随意性大,铺张浪费无处不在。而成立专职的红白理事会,把婚丧办理流程和服务规范纳人村规民约之中,可以有效遏制这些现象的发生。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基层政府要定期对理事会成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其精准把握殡葬改革精神。比如在东营农村,有村民去世时,村里的专职红白理事会上报给乡镇民政主管部门,由其委派一位工作人员人村,全程监督红白理事会,确保丧礼流程和规模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成效斐然。
4、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层次
在打击、遏制农村不文明丧葬行为的同时,地方政府应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层次。首先,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让村民逝有所安。增加殡葬土地供应和资金投人,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推行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要注意防范公益性公墓变为经营性公墓的现象,并对农村公墓容易出现脏乱差的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划管理。其次,逐步降低火化费用,直至完全免费。尽管地方政府对于火化有补贴,逝者家属可以拿发票去乡镇政府的民政部门领取。但补贴费用偏低,远不够租用殡葬车及火化费用,而且手续繁琐,等待时间漫长。
总之,山东农村丧葬习俗经历了漫长年代的演变而形成,移风易俗既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也是现代文明对传统陋习的挑战。丧葬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