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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出台了骨灰管理暂行规定,实行了严格的骨灰领取制度,由负责遗体火化的殡仪馆(火葬场)对骨灰去向进行造册登记。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占地毁林建坟行为。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大力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每年清明节的前一个星期六,定为全省“殡仪馆开放日”。
完善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科学规划、优先建设骨灰楼堂,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发展,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加大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在实施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以节能环保殡葬设备改造、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树葬区及树葬、海葬纪念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长青计划”,单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投入骨灰安置设施建设资金超过1000万元。
实施奖励扶持政策。全省统一将骨灰免费寄存列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免费为低收入群体甚至全市死亡人口提供10年以内的骨灰寄存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骨灰免费树葬、海葬活动,广州、江门等地还出台了树葬、海葬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