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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公共墓地的创建往往存于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环境构建的影响性,假若能够打造一个舒适人文的生态型墓地场所,对于该城市的建设会起到促进作用,反之则有相当大阻碍意义。我国一些研究人员发现,公共墓地的生态改建方案对于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以维护自然环境和谐及完善城市体系构建为理论依据,尽最大限度发挥现有的资源条件,将多种生态部件融合成一个井然有序、文明美好的环境区域,同时这也是现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趋势。因此,公共墓地的打造基于是城市化环境建设的一个特别形成单位,其在城市景观构建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对有利于城市领域生态多样化保护与发展。城市作为人类集中活动区域,是一个包括自然和社会的复合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即使科技不断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仍然不能摆脱自然规律的控制,城市发展的基本离不开自然环境的依托。自上世纪以来,不断深化发展的城市体系,城市人口的不断膨胀,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城市大环境下自然群体生物物种的下降,从而阻碍了城市环境的长效开拓,对全个生态程序带来不利影响。所以,生态型公共墓地作为一个城市改革多样化创建的构成分子,离不开自然文明的多方维护。三是有利于大力发展市区内外的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延伸多样化城市项目。城市公墓大多处于城市边缘,是人口活动较少的“城市死角”,却拥有城区所缺乏的自然景观。通过生态改造和景观建设,科学合理的布局墓穴墓碑,营造文化氛围,形成城市生态园林公墓,既可以做到缅怀故人的要求,还能够确保环境的完善,同时还丰富了人们的游乐范围。同时,促进城市公墓区建设成为生态景观公墓,开辟为新的城市休闲旅游景点,又能促进城市旅游服务行业的发展。
纵观全球城市园林建设情况,可以发现我国的人均占有绿地率是要比全球其他地区来说程度较低,且差距较大。国际相关权威机构表明,人类的最适宜居住绿地占有率是人均六十平方米。而我国北京、天津、上海人均占有绿地分别只有5平方米、1.5平方米、0.64平方米,即便是拥有“春城”美誉的昆明也只有5.7平方米。作为城市生态园林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城市生态公墓一般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绿化率,修复荒山,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其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成败。然而,受宗教、传统观念、习俗等方面的影响,公墓往往成为市民和政府部门忽视或回避的对象。而公墓又是满足公众殡葬需求的民生项目,是每个城市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设施,所以,要改变观念,重新认识到公共墓地构建的作用性才可以更有效的带动城市园林的创建,完善城市的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