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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初期,在英国出现了最早的现代公墓,以风景型、规整性和过渡性为主要形式。20世纪以后,随着简单几何形式的普及,便于维护和交通便利成为建筑公墓的决定性因素,审美需求则退居到了次要位置,但较为传统的墓穴式、草坪式、林地式的墓地继续延续下来。国外的许多墓地,墓园从表面上看来就是一个公园、一座园林,是民众休闲娱乐的好地方。从现代的发展观念来看,满足生态文明的主要安葬方式包括树葬、草坪葬,生态葬、海葬等。

但是,在我国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束缚了数千年,土葬的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近些年来,虽然生态安葬方式被加以宣传,但人们的接受程度还是很低,仍然面临“曲高和寡”的现实困境。人们在儒家思想的主导作用下,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丧”。从土葬改为火葬己经很难被接受,感觉火葬是“惨不忍睹”的处理方式,肉体化为尘土的失落感溢于言表,操劳一生的长辈死后连形体都不能保全,让人的心理感觉非常难受,所以火葬在改革初期的推行过程中阻力非常大,很多地方的群众甚至不惜劳民伤财,采取了“二次装棺”的形式寻求心理安慰。直至当今,厚葬之风仍然盛行,认为坟墓是逝者在另一个世界的住所,对“阴宅”选择十分重视,这与生态殡葬的观念无疑是背道而驰的。而如今的生态殡葬改革,要群众接受骨灰从保留到不保留的环保安葬形式,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