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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协调推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湖北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关于“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初步建成一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立体式骨灰格位葬安葬量稳步提升,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认可度不断提高,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我省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激励引导、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不足,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部分地区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堂存放、壁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面对人多地少、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葬法,不断提升节地生态安葬比例,推动殡葬改革健康持续发展,为“五个湖北”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