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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老龄化社会,未来一段时间墓地的需求量将会大大的增加,法律是也仅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方式,所以说我们除了法律方面,还需从社会方面来引导改变我国的殡葬方式。毕竟墓地最主要的作用是可以使民众的祭奠和思念之情有处安放,那么深化改革我们的殡葬方式,以一种更为绿色环保的方式承载着我们的思念之情,则是一种更好的做法。

在今后的土地规划方面也应当将墓地用地包含进去,更加深入殡葬改革,提倡树葬、海葬等环保方式,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大宣传倡导力度,使这种环保方式得以发挥环节土地资源紧张局势的作用。正如北京相关的文件已经较为明确,对于将要到期的墓地原则上不再续费但并不强制平墓,而是直接改造成立式骨灰墙等、骨灰深埋等更为经济和环保的方式,此外,为了大力推进生态葬的深入进行,北京市还将出台一些奖励性的措施,鼓励民众选择生态葬。包括上海于2016年3月底发布的新型殡葬形式,就是将逝者的骨灰经过高科技的处理,将其转化为可随身携带的硬币大小的晶石,也可将其当做饰品。这种方式更加贴近民众的情感实际,并且更加生态环保。
另外也可以将一些不能用作耕地的荒山荒地利用起来,建设成绿色生态墓地,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