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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滞后一一自上而下对殡葬设施规划重视不够。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塔陵、骨灰堂等。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殡葬设施用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中类),但是,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编制要求中,并未包括殡葬设施的内容。由此导致了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绝大多数城市都忽视了殡葬设施的规划,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2、布局混乱—死人与活人杂居,影响城市整体布局。由于缺少完整的殡葬设施规划体系,现有的绝大多数殡葬设施与城市总体布局有相当大的矛盾,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原来位于城市边缘的殡葬设施逐渐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对其周围的城市建设产生了严重影响。近郊的公墓有相当一部分靠近城市居民区,对居民的心理影响较大。
3、青山白化一一影响城市的景观视觉效果,死人与活人争环境。死人与活人争地,一直以来是困扰我国殡葬设施建设的一个主要问题。由于“灵魂不灭”“孝道”等传统思想的影响,殡葬设施一般都占据着城市中风景绿化较好的风水宝地。例如:常州市的清明山公墓、小黄山公墓等都位于城市的风景名胜区,苏州市的绝大多数公墓都位于太湖旅游度假区。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不少公墓进行了修缮,建筑材料使用的是难以更替的白色水泥,导致了“青山白化”,对城市的景观视觉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4、土地浪费一一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营造好“人生后花园”,一般墓地都占地很大,与节约用地的基本国策相违背。据民政部门统计,我国每年至少修建墓地2000万座,需占用土地约10万亩。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富裕以及风水观的再度兴起,一些坟墓修得规模宏大,浪费土地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