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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丧葬习俗中,棺材是下葬的必备器具,土葬、骨灰装棺二次再葬都会使用棺木。殡葬改革推行必须从源头整治,禁止棺木生产流通。关闭棺木生产厂家,没收或适当补贴收缴棺木成品。农村民众的寿棺成品实施有偿收缴的办法,收缴的棺木用于焚烧火力发电、木材二次利用或拆分木材制作公益性骨灰盒。公益性骨灰盒由民政部门主管免费或有偿低价发放于农村殡仪馆供选择火化的家庭使用。管控棺木生产工匠,禁止工匠生产,没收制作工具。对违规私自生产棺木的工厂及工匠进行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理。

推广火化政策是我国殡葬改革的重点,部分民众仍私下进行装棺土葬。多地出现村民土葬,民政部门强制起棺火化现象,此事件缺乏人情温度,遭到民众强烈反感。建议优化改革方案,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致丧家吊唁慰间,同时对丧属进行殡葬改革法律规定的宣讲与劝导交流,鼓励家属选择火化,并监督执行。加强安葬环节控制,建立殡葬长效机制。农村在推行火化的同时为避免骨灰装棺二次再葬,政府民政部门建立骨灰流向跟踪责任分级管理机制,落实逝者殡葬网格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安葬逝者的每个环节。民政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或殡仪馆在开具《死亡证明》时,建立跟踪管理系统,监管骨灰安葬流向,做好丧属思想工作,掌握逝者安葬方式,农村村委会负责人员协助上级监管部门确定好骨灰入公墓的安葬位置,直至把逝者安葬结束。同时,与国土部门“智慧守土”监督系统相连接,实行逝者从逝世到火化骨灰安葬信息化跟踪监管。
部分地区殡改方案中对违规土葬极端化处理,一方面强制起棺火化,另一方面罚款处理,形成不良后果。前者民众反对,情绪不稳,引发执法事故,后者变罚款处罚为“买卖”土葬权利的费用。强制起棺火化方案缺乏法律支持,而罚款处理是方案漏洞。方案调整折中,发现民众出现违规土葬行为,负责部门应对逝者家属进行劝导,鼓励丧属改变观念,自行起棺火化。若丧属态度坚决,执意土葬,拒绝起棺火化,政府要禁止强行起棺,采取平坟方法与法律措施,进行罚款与六个月以上行政拘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