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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民政系统在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标准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以清明节文明祭扫、优质服务月、出台惠民政策、殡葬改革示范活动等为重点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指导意见,推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台了多项殡葬惠民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三无”人员实施殡葬救助,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对农村敬老院、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和灾民等困难群众,实施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价格优惠或给予补贴;动员民营殡葬服务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实施减免服务收费。2008年至2009年,全省共投入殡葬惠民资金1亿余元,使418万人受益,占全省总人口的1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殡葬工作整体布局。近年来,全省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1.5亿元,改扩建了大庆、佳木斯、依兰等10余个殡仪馆,更新火化、冷藏等设备100余台(套)。
加强行业监管,制定规范标准。省民政厅先后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内开展行风建设,实行“一规范五加强”,即规范文明服务,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加强殡葬窗口单位工作整体环境改造力度、加强殡葬单位财务管理、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行为规范建设。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均设立了为民服务咨询台、文明服务监督岗、公开服务承诺宣传栏、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外加强了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的收费管理和公墓服务收费管理的监督检查,基本控制了收费标准不统一和超标准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省民政系统还建立健全了公墓审批制度,重点加强了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治理非法兴建公墓,违规出售、出租,转让、转租墓葬用地,以及超标准建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