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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规定滞后、缺失。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增长过快并逐渐向老龄化社会发展,老有所养、老有所葬的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殡葬事务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但至今我国除仅有2007年5月国务院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外,尚无一部《殡葬法》,缺乏明确的法律条又进行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硷、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等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对一些殡葬用品没有出台指导价格,加之个别殡葬部门行业不规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不明码标价,群众办丧事花费较多等,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2.中介殡葬服务是导致殡葬服务费用过高的主要因素。据了解,郑州市目前成规模、成系统的殡葬中介服务公司就有五家,这些中介组织摸透了丧属“好面子、讲排场、早入土为安”的心理,打着“殡仪馆有熟人,一条龙服务,收费低、效率高”的幌子,活跃在郑州市区各大医院和生活社区。加上绝大多数医院太平间由私人承包,有的医院太平间或停尸房承包者本身就是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的人员,一旦委托给这些中介组织打理殡葬事宜,用丧属的话说,花多少钱自己就很难把握得了。比如:成本只有百元的寿衣和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到了中介服务机构就漫天要价到几百元、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不等。还有的中介组织收费名目繁多、分解收费、搭车收费,加上丧属对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不很了解或了解不全不细,造成群众对殡葬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弊端报怨极深。还有的殡仪馆内部人员就是殡葬服务中介组织成员。
3.盲目攀比加大了殡葬费用开支。受传统习俗影响,相当多的丧属都存在“有没地位看车辆、有钱没钱看墓房”的心态。认为已故亲属活着的时间没有好好享福,临终时办得光鲜体面些,既能表达对亡者的敬重,又能让丧属精神上感到慰籍。于是,儿女多的就竞相操办殡葬用品,从寿衣、抬(运)尸、化装整容、租乐队、租用灵堂、立碑刻字、购置“风水”墓地等,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比如:郑州市某公墓,规定面积3平米的墓地占用费是2100至9300元(墓地分一般、中档、豪华)不等,可修墓用的装饰工料却是市场价,有汉白玉质、高原红质、蒙古红质等,种类繁多,收费不一,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不等。从调查得知,全市22家墓地陵园,只有两家分别隶属于省、市民政部门外,其余墓园全部是集体或者个人经营。
4.政府主管部门对殡葬服务工作监管薄弱。一些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既没有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也没有经民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客观上给主管部门查处和管理带来困难。另一方面殡仪馆沿用三十年前的编制,存在人少事多面广的困难局面。只能从事“你不火化我罚你”外科手术式管理模式,而对社会上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却是无能为力。
5.财政投入不足。比如某殡仪馆,人员编制少,现在财政拨付的费用是按原来编委下达的人员编制拨付的,由于现在尸体火化数量增加,需要雇佣一些人员,这就造成了人员工资的增加,再者,火化炉陈旧,造成燃油过多消耗,加上柴油价格由原来一千多元一吨涨到现在的七千多元一吨,成本加大,形成收不抵支的状况。
6.殡仪馆、公墓、骨灰盒寄放处(点)还要承担或支付周边群众索要的环境污染费、影响生产生活补偿等费用。有的殡仪馆还要支付当地群众生活用水、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