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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设施作为城乡基础设施,其目的在于服务民众,促进当地经济、生态等良好发展。故其规模预算是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规模过小难以满足民众需求,规模过大又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殡葬设施的需求量主要与基本需求量、私墓存量、公墓存量、迁移安置量以及不可预计量等因素有关,在计算时需综合考虑。以公墓为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中》规定,“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 7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当然,公益性公墓除真正用于安葬的墓穴占地外,还有如交通、管理、绿化等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故其计算公式为:公墓占地规模二墓穴占地x墓穴总数/墓穴占总用地的比例。
一般将公墓划分为三个等级:小型公墓墓穴数量在1000对以下,占地10亩以下,只设入口区与墓园区;中型公墓墓穴数量在1000-5000对之间,占地50亩以下,相应配置游憩设施与管理设施。大型公墓墓穴数量在5000对以上。占地50亩以上,一般以组团分布,功能设施更加完善。故每个殡葬设施点都需按照实际情况规划建设,避免“面子工程”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