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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殡葬服务业管理,解决殡葬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出台了《吉林省殡葬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各地殡葬服务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殡仪服务项目选项单》。

最近,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整顿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分别对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及农安、公主岭、梅河口、敦化等16个规模较大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进行了暗访。明查组对全省49个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逐一进行了检查。对低价位骨灰盒不能满足供应、诱导高消费等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我省在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取消医院太平间238个,建立殡仪服务中心46个,提高了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国的殡葬改革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但由于体制不完善等原因,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此,省民政厅在《暂行规定》中,对所有的服务项目及所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都标明了收费标准,不提供和收取《殡仪服务项目选项单》以外的服务和收费。
会上,各殡葬服务单位发出了《致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公开承诺:殡葬服务单位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今后将设置多种类型和足够数量的低价位殡葬用品,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丧事需求,尽可能让他们能够以较低的支出,体面地办理丧事;让广大低收入群众感觉到办丧事不再是难事和烦事。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将提供物有所值的殡葬用品,不背离商品价值,不搞暴利销售。长春市殡仪馆、长春市颐安苑殡仪服务中心、长春市龙峰殡葬服务中心等单位,将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各界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