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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事业可以说,将会是从古至今并且会一直延续下去的一项涉及全民的社会事业,在修建好一批有用的殡葬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只有管好这些殡葬服务设施才能真正方便于民。一是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目前,Y县修建的在乡镇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都位于山区,为了便于管理,可以把当前管护该片区的公益林管护员同时聘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员。公益林护林员的职责是日常要对自己所管理的山林进行巡山护林,由于公益性公墓就在山上,这样护林员基本每天都会巡护到该公墓,只要明确管护公墓的职责,适当增加一点补助,就可以让该护林员在做好该片区的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只要发现公墓内已建设的标识桩被破坏的情况时,就及时上报乡政府处理,从而管理好该公墓。

二是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等盈利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需引进社会第三方进行经营管理,政府需为其开展服务提供便利,从惠民便民角度出发,尽可能给予优惠补贴政策,严格由政府指导定价,公示收费情况,杜绝出现拆分项目、捆绑消费、违规收费、高价墓、天价墓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从而实现“以管促用,’,更好地发挥这些殡葬服务设施的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