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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州全省推行火化情况看,全省9个市(州)的ss个县(市、区)中,有36个仅在部分区域实行火化,还有17个未推行火化,反映出各地在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中仍存在一定“温差”“落差”,同一市(州)的不同县(市、区)之间,以及同一县(市、区)的不同区域之间,执行的殡葬改革措施及其落实效果均有所区别。各地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平衡的客观事实,既加大了尚未推行火化地区下步推行火化的难度,又加剧了己推行火化地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的压力。对此,曾参与过相关政策制定的工作人员在访谈中说道:

“在国家和我省殡葬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中,从未对火化提出过“一刀切’的要求,反而列举了不少例外情形,比如对一些少数民族,就明确要求尊重他们的丧葬习俗,实质就是不强制火化,所以追求100%的火化率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但我们也清楚,如果遗体不火化,那么集中治丧、节地安葬等其他改革措施就很难真正推行下去,因为如果还是分散治丧,停灵的时长就很难控制,继续实行土葬,占地面积就不会太小,至少比公墓占地要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殡葬改革中推行火化是有必要的。但是火化能不能推行、能推到什程度,关键还要看各地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推进的决心和力度,以及自身的社会文化因素,等等。这些因素各有差异,导致全省火化推行的进度也是参差不齐。”
事实上,农村殡葬改革政策推进的不平衡,不仅体现在空间维度上,在时间维度上也有所反映。自2012年贵州省强力推进殡葬改革以来,火化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中间也有波动,2017年、2021年的火化率同比分别降低了0.4个、0.9个百分点,反映出殡葬改革政策执行面临的巨大阻力。在被问及农村殡葬改革政策执行面临的突出困难时,多个访谈对象不约而同地谈到工作推进不平衡带来的执行压力:
“殡葬改革推到现在,有种进入‘深水区’的感觉,扩大战果很难,守住阵地也很难。比如,在还没有推行火化的地方,群众认为其他地方也没有推行火化,凭什么要从我们这里开始?在已经推行火化的地方,群众觉得既然其他地方都可以不火化,为什么我们这里要强制火化?这无疑增加了做群众工作的难度,有些县的火化率不升反降,就是这个原因。特别是在部分推行火化的城乡结合部,离得很近的两个村,一个村要求火葬,另一个村却可以土葬,有的群众对此很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