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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年来,我省以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在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中,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城市殡葬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农村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使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惠民殡葬带来的好处。

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健全。从2009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省政府将其列入民生工程并连续五年纳入对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考评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采取福彩公益金奖励和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地方扩大惠民政策覆盖面,实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瑞昌、资溪等61个县(市、区)建立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支出8694万元,免费火化困难群众和普通居民遗体共计13万余具。为保障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性,采取省级给予部分奖励的办法,引导各地对社会资本建设的火化殡仪馆进行政赎买,转为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目前,鹰潭、上饶和玉山火化殡仪馆已由财政投入赎回,转为殡葬服务事业单位。
惠民殡葬设施有效完善。从2009年起,我省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省累计投入省级福利彩票金1300万元,各级财政奖励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建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132处,各地农村自发建(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500余处。今年,我省还将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资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同时,我省加大城市中低价位墓穴有效供应,截至去年底,全省公墓累计提供中低价位墓穴7200余座,减免费用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