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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市场和社会是现代治理体系的核心,在殡葬改革中发挥着不同的关键作用,它们的协调配合对于规范殡葬活动,推动殡葬改革,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至关重要。然而,在改革中暴露出来的政策执行异化、服务市场失序与文化观念冲突等问题却严重阻碍了殡葬现代化改革进程的推进。

首先是政策执行异化。政策执行是制度从规范文本向法治实践进行转化的关键环节。在殡葬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火化率、墓地清理量、生态安葬率等量化指标的提高,不时采取一些极端手段加以推进,引发人民群众的抵触情绪。政策执行的异化与人民群众的抵触二者相互作用,使得火化后二次土葬、缴费土葬、以罚代管等大量越轨行为层出不穷。殡葬政策的异化执行本质上是行政权力偏离制度初衷,损害群众利益的结果。殡葬制度肩负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双重目标,一方面要规范好殡葬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另一方面要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殡葬公共服务。考核机制如果把殡葬改革的成效简化为火化率等量化指标,而忽视人民群众对殡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则必然导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忽视程序正义与群众诉求,从而催生出一系列的行政不法行为。这将使得原本就边界模糊的行政权力在缺乏严格的程序规范和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更加容易突破法律框架,损害群众利益并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
其次是服务市场失序。殡葬服务市场兼具公益性与经营性双重属性,公益性公墓主要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经营性公墓则作为有益补充,满足群众差异化殡葬需求。殡葬服务市场的有序运行不仅要平衡好公益性和经营性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市场监管子以保障。由于制度约束和市场机制的失衡,我国殡葬服务市场呈现出失序状态,主要表现为墓地价格畸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陷阱频发等。例如,在墓地销售方面,安徽宿州多家公益性公墓违规销售高价墓,最高达32.8万元,而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却坦承“也管了”,但就是“管不住”。殡葬服务市场失序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供给的不足。一方面,殡葬服务市场缺乏完备的市场准人制度,对于服务机构资质、能力的审核与评估标准比较模糊,使得市场主体良蒸不齐。另一方面,对殡葬服务市场的价格监管、质量监管也存在不足,使得价格和质量存在畸高畸劣的情况。
最后是文化观念冲突。文化观念深刻影响着殡葬改革的效能与群众认同度。纵观我国殡葬改革进程,人民群众心中根深蒂固的传统生死观、丧葬习俗等文化观念是我国殡葬改革过程中遭遇的核心阻力。这种传统文化观念和现代殡葬理念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文化传承惯性和制度变革需求之间的价值博弈。“人土为安”“慎终追远”是我国传统殡葬文化的核心理念。这些观念承载着人们的情感、伦理与道德,也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逻辑,并形成了以土葬、厚葬为特征的殡葬模式。传统的殡葬观念与节地生态、简约祭祀、厚养薄葬的现代殡葬理念存在着根本的差异,这使得现代殡葬制度在实施中遭遇到激烈的文化观念冲突。然而更为关键的是,文化观念的变革具有滞后性,而殡葬改革的实践却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当现代殡葬制度试图突破旧有的文化观念时,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到文化主体的心理抗拒和行为抵制。当公众的文化观念和制度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存在上述紧张关系时,必然会影响公众对制度的遵从,从而不利于制度的实施,也不利于殡葬现代化改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