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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业较之其他服务业有其特殊之处,决定殡葬服务业在注重提供殡葬服务的同时要兼具效率和公益。完全的政府控制,不能满足市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殡葬需求,其效率性就无从谈起;如果过分的追求殡葬市场化,也就无法保证殡葬服务的公益性。但是,我国殡葬市场的现状是:殡葬市场高度垄断,市场化程度低,殡葬市场并没有开放,殡葬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也不完善。结合殡葬服务业的特殊性、我国殡葬市场的现状以及国外殡葬管理的经验,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需打破市场垄断,逐渐开放殡葬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为此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殡葬服务进行科学合理归类、划分。殡葬服务业大致上可以分为尸体接送、处理、火化等基础性殡葬服务和殡仪馆丧事举办、殡葬用品生产、骨灰寄存等选择性殡葬服务,因此,在开放殡葬市场的同时,需对殡葬服务进行科学合理归类划分。政府部门对于逝者遗体的接送、处理、火化等基础性殡葬服务要严把关、强控制,不宜推向市场,仍需殡葬管理部门控制、指导,而对于殡仪馆、骨灰存放、殡仪服务、殡葬用品生产等选择性服务可以有序开放,交由市场。
第二,改善殡葬市场准入,打破垄断。殡葬市场的垄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通过对殡葬市场垄断的分析,殡葬市场垄断属于行政垄断,而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对殡葬市场准入严格的前置行政审批,这种严格的前置行政审批限制了民间资本进入殡葬市场。因此,要打破殡葬市场垄断,开放殡葬市场,要放松前置审批,甚至是取消前置审批。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对殡葬市场不进行干预,放松对殡葬市场的管制,而是政府管理部门把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对殡葬市场的规范、监督方面。通过这一举措,可以降低殡葬市场准入门槛,为殡葬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第三,建立完善的殡葬市场体系。所谓市场体系“是指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的市场的整体构成”,“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统一性、竟争性和有序性的系统”。殡葬市场体系是指殡葬产品、殡葬服务市场及其他殡葬要素市场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构成的殡葬市场有机整体。殡葬市场体系的建设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殡葬市场之后,殡葬市场资源在各个企业之间流动、转化的重要前提条件。目前,我国殡葬市场体系并不健全,民间资本进入困难,行政垄断比较严重,因此,殡葬市场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完善殡葬市场体系,需重点着手以下儿点:
首先,加强殡葬产品市场、殡葬服务市场和殡葬其他要素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实现殡葬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产品市场和服务市场建设,要做到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殡葬市场,提高殡葬市场的活跃程度,实现殡葬产品市场和殡葬服务市场的多主体生产和提供。要加强殡葬要素市场建设,需保证殡葬资源,如殡葬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要素合理、有序流通。
其次,健全殡葬监管机制,规范殡葬市场秩序。监管是殡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殡葬市场秩序的构建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殡葬市场秩序的建构一方面需政府管理部门对基础性殡葬服务进行定价指导,对选择性殡葬服务和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并且还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殡葬秩序的规范有章可循;另一方面需发展和完善殡葬行业中介组织,通过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提高殡葬行业的自律性。
最后,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的殡葬市场体系,还需营造殡葬产业化发展的氛围,实现殡葬产业化发展。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潜在的殡葬市场广阔,并且我国殡葬领域“基本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门类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兴殡葬服务行业,当前,我国殡葬服务经营单位(含设备用品厂家)己超过3000多家”,殡葬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通过产业化发展,一方面建立健全我国殡葬市场体系,实现殡葬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殡葬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殡葬服务竞争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