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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送到墓地后即马上入土埋葬。关于埋葬的地点,在民国早期各地黎族基本上都有固定的公共坟地范围。一般是以村为单位划定,村坟地之中再按不同姓氏分配一定的位置分段埋葬,互不相混。在公共坟地埋葬时,还要按死者性别、年龄等遵守一定的埋葬规则和次序。

如通什地区黎族埋葬地点按从山顶到山脚作横排次序排列,乐东毛或村黎族下葬时遵循“男子葬在山的高处,妇女则在山下;年老的葬在左侧,年轻的则在右侧”的分布规则,在保亭什柄村的埋葬规则是“老年男子葬于山的上方靠左,老年妇女是山的上方靠右。男子青壮少年死后葬于山的下方靠左,青壮年妇女葬在下方靠右”,而在白沙南溪乡下葬时“男坟在山上,女坟在山下;男坟中老年人在左,其余在右;女坟则不论”。而在具体墓穴的选择上,“掷蛋择穴”的方法依然存在,据《海南岛新志》载:“墓穴之吉凶,由出殡行列之先导投掷鸡卵决定之,凡掷蛋不破之地,便为吉穴。其视为吉穴而已先葬者,则发掘其尸,就穴葬之。”《黎人风俗考》亦载:“黎俗……葬亲之时,异棕而行,使一人前导,持鸡卵掷地。凡鸡子落地不破之处,即使吉穴,遂葬亲于此焉。”解放初期的田野调查也证实了这一方法的存在,如保亭加茂乡毛淋村“过去(据说约在1927年以前),坟地指定在一块地方,为了免将先人坟穴掘出,预先孝子用蛋择地,方法是以鸭或鸡蛋一枚掷于地上,如蛋破表示此地可葬,无先人下葬过。如蛋不破,即表示此地不宜,已有先人葬过此地。”但并不是所有黎族都采用这一方式,如保亭县番文乡什柄村“过去人死后,丧家即在公用坟地上选定墓穴地址(没有用蛋择地的风俗),先请叫鬼老人在该处烧香叫过祖先,用锄头在该地四周各锄一锄,然后各人才动手掘墓穴。”对于所选墓穴下已经埋葬了的死者,黎族丧家一般都选择掘出先葬者尸骨丢弃,然后埋入自家死者尸体。“如所卜之吉地,已有人先葬于此,则掘而弃之。《崖县现况》:‘同卜一穴,后者挖前者弃之。”,闯而在东方、昌江等地黎族,如遇所选墓穴已有先葬者的情况时,会根据占卜的结果选择与先葬者合葬。“或则与已葬者合葬,以‘杯壳’卜其上下,这种葬法,似不须择吉地。”民国驻琼军队将领陈汉光曾对记者详细描述了此种合葬方式:“如昌江属之加刀村黎人,凡有人死必埋葬一处,即是每一个人死必以两块竹制大如手掌之物投掷,向第一个死人坟前请问:如两块物均俯下,即所谓阴教,乃将第二个人葬在第一个人身体或骸骸之下;如系两块物均俯上,即所谓阳教,乃将第二个人葬在一个人身体或骸骸之上;如系两块物一俯一仰,即所谓圣教,即将第二个人葬在第一个人之下,或已死有两人在前,将第三个死人葬在中间。”
到了民国后期,部分地区黎族在埋葬地点选择范围和方法上皆呈现新的变化,埋葬地点已不局限于公共墓地,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进行选择,且在墓穴选择“看风水”的现象开始增多。保亭加茂乡毛淋村黎族“1927年后以后,因为葬地多掘下有先人骸骨露出,大家开始另寻葬地”,,而在番文乡什柄村“当埋葬改在不限于公用坟地后……经济富裕点的人家尚请汉族的堪舆先生看风水(解放后没有这种现象)。埋葬地随人喜欢选择地址”阂,在陵水竹吓叮村死者下葬时“没有固定的公共坟地,只凭各人自由选定。这里在解放前已接受了‘看风水’的风俗,有钱人家请汉人‘先生’看风水;一般的人家则由自己选择认为没有‘冲煞’的坟地即可”。
棺扛至墓地后,随即放入坑内,即时烧香化宝,丧家跪绕坟坑一周,大家用手掩土填棺。墓穴一般深及腰或脐(深约1.0一1.3米),呈长方形。死者的埋葬方向,一般来说,墓地在倾斜的山地则皆为死者头朝岭顶、脚朝岭下埋葬,而墓地在平地的,埋葬方向依各地习惯而定,如乐东头塘村、毛或村习惯是头东脚西,保亭毛淋村是头东脚西或头南脚北,而白沙南溪等地黎族则头西脚东,而东方西方村则是头北脚南。选择方向时还有一些禁忌,如白沙南溪乡死者“不能正对大石头和河水,也不能埋在别人之上或下,只能埋在别人的墓旁”。在埋葬时,一般由老人或道公念死者祖公的名字或“埋你在这里,以后好跟祖公在一起”等语,若请道公做斋的人家,先要经道公拿一碗清水和一枝袖树枝,一面念着经,一面用水洒穴,焚化一回元宝以后才将棺放下去。掩埋时,有的地方黎族还会把弓矢、镰刀、死者衣服等一起埋进墓穴作为随葬。
这一时期,黎族坟墓的形状主要有三种:一是与地齐平的“平坟”,二是形似棺的长拱形“长坟”,三是圆拱形的“圆坟”。其中,“平坟”是大多数黎族坟墓的主要形式,在中心黎区最为普遍;“长坟”在部分地方出现,如保亭什柄村、乐东头塘、东方西方村、陵水竹咧等地,高度从5寸至2尺高不等;“圆坟”与汉族坟墓相似,多见于保亭毛盖乡等地,特别是民国后期,这一坟墓形式逐渐增多,如保亭什柄村“当埋葬改在不限于公用坟地后,坟的形式已改用圆坟”。虽然坟墓形式不一,但各地黎族都有在坟上摆放物品的习惯。一般都要在填好的坟头上覆盖一或二排茅草(搭成屋形),表示为死者盖房子之意。除此之外,还要在坟前摆放镰刀、弓矢、锅头、竹筐、饭碗、筷子、饭匙、锅、酒坛、竹帽、木犁架、木耙、牛角、牛或猪的下领骨等物品,各地种类和数量不一。如是男坟还要放弓箭、粉枪、水烟筒等物,妇女坟头则加置织布机、梳子、装槟榔的布袋等,儿童的坟上只放碗筷锅等,不放生产工具。这一时期,各地黎族在坟前立石作碑的情况开始增多,但碑上多不刻字。保亭县毛盖乡的黎族还会在碑前横放一石板作为“拜桌”,拜桌上放一香炉;白沙县细水乡、陵水北光乡的黎族还在坟的后边(男坟在左后方,女坟在右后方)立起土地公庙。中心合亩制地区及崖县槟榔乡等地,还有在坟前种芭蕉、甘蔗的习俗,过了三年才会拔掉。埋葬后,孝子、孝女及送葬的亲属、村民都到河里洗手洗脸洗脚或洗衣服,以示除服或与死者断路之意,然后回家。有的地方(如白沙番满村)丧家妇女在送殡回家时,将头发剪一小撮和项珠圈拆下几颗珠弃之于外,然后入门,这也是表示向死者断路,让其魂不要返家骚扰之意。至此,丧葬主要过程便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