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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1月1日开始,Y县制定并开始实施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进行补贴的政策,除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以外,本县居民死后采取火化且骨灰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进行节地生态安葬(不留坟头或占地不超过1平米,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宽度不超过0.6米)的,补贴标准为一般群众给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给5000元,前往殡仪馆火化的直接减免遗体运尸费和火化费,火化以后把骨灰又二次装到棺撑里进行土葬的没有任何补助。

在此基础上,2020年11月,Y县发布《关于火化区实施遗体火化的通告》,再次明确了“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官兵、国有企业人员外,本县居民遗体实行火化且骨灰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节地生态安葬的,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奖励补助,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传统民间火化后不留坟的(如不捡骨灰、不二次土葬、撒散),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6000元奖励补助,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给予7000元奖励补助。不按规定生态安葬或二次装棺再葬的,不得享受任何惠民殡葬政策。国家公职人员遵照国家有关殡葬政策执行。”自2020年11月15日起,为促进纳西族传统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Y县决定在原有基础上给传统民间火化后不留坟的丧属提高殡葬补贴1000元,给一般群众的补贴提高到了6000元,给特殊困难群众的补贴提高到了7000元。本县居民亡故后,由丧属联系Y县朱雀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接运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可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由县民政局按季度统计次数支付给朱雀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和城区殡仪馆遗体接运费和火化费,丧属不再垫付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