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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立殡葬行业标杆
殡葬服务市场本就存在潜在暴利性、非法治丧扰民等问题,且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迫切需要政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来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在殡葬管理方面,政府可借鉴美国的“预先许可”制度,对经营主体的资质、经营能力和从业人员技能证书进行严格考察,并采用发放许可证的方式对经营主体进行动态化管理,随时进行抽查,对于考核不及格的经营主体,政府将取消许可,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经营,以确保供给质量。

一方面针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丧葬用品的销售,只要向市场监管局的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这还不够。政府还应当向从事经营活动的申请人说明殡葬的公益性含义,强化社会责任感,督促他们自觉履行行业规范,提供平价和优质服务。另一方面,政府还可通过收取保证金、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的项目管理、完善丧葬用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殡葬中介管理、建立殡葬服务流程规范,引导殡葬服务企业树立地方殡葬服务品牌等途径,保持行业良好形象,提升社会满意度,形成殡葬行业自律、良性发展的局面。
2、加强殡葬市场监管
一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从后勤、人才、培训、补贴、激励等多方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动性,对非法治丧活动绝不姑息,严厉打击殡葬中介坑蒙拐骗和扰乱殡葬市场的行为;二是严格殡葬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防范与化解殡葬项目“邻避”问题;三是改进部门组织协作模式,争取上级政府支持高位推动,分级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等系列清单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内容,同时进行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防止各部门面对殡改难题轻忽大意、偷奸耍滑、推卸责任;四是创新殡葬监督手段,积极更新行政执法新技术和新设备,防控殡葬违法死角,建立政府、媒体、消费者、社会、行业等多重监督渠道,密织殡葬邻域监控网络。五是完善殡葬相关法律法规,从顶层设计和法律层面全面规划和规范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殡葬服务供给市场化改革。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殡葬违法行为在日本法律中受到更为严格和具体的处罚规定,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违法者进行惩罚,还需要对违法者所在的组织和团体进行相应的处罚。除此之外,加拿大也值得我们学习,其国民在殡葬活动中的行为,包括殡葬服务与管理,完全由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为了保证殡葬管理方面三个法案的正确实施,根据这些法案明文要求相应制定的法规、规章就有200多项,几乎包括了各个方面,为殡葬业的严格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