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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令人恐惧的,人们害怕在丧葬场合出现任何不慎,进而为生者和亡人带来灾祸,因此在丧葬活动当中存在诸多禁忌。笔者在此将大山村丧葬活动中的禁忌行为分为行为禁忌和女性相关禁忌。

(一)行为禁忌
此处,行为禁忌是指所有人都要遵循的禁忌行为,涉及丧葬的整个过程。第一,逝者临了时,要将其从卧房床上移至临时设置的床铺上,忌老人死在床上,认为如此会成为老人死亡之后的负担。第二,老人去世后,亲人哭泣的眼泪不能沾到亡人身体和外衣上,更不能落泪入棺木中,否则亡人会留恋人世,阴魂迟迟不愿离去,不利于丧家平安和亡人转世。第三,老人死亡后到下葬之前,孝子不能进入其他人家中,否则会给他人带来霉运。第四,抬丧路途中,严禁棺木刮碰门槛和接触地面,刮到门槛要把孝子的家庭刮穷,落地暗示着“跟丧”,预示孝家还会有伤亡出现,如果抬丧过程中因劳累需休息时,需将棺木放在用两条高板凳上。第五,道场法事期间不可食荤。最后,对于在户外死亡的死者,无论正常死亡与否均不能停尸与中堂。
(二)女性相关禁忌
大山村有“男不赶三朝江、,女不打道场”的说法,所有女性都不能出现在先生做道场的场合,过去还有将道场场地围住的堂帐,作隔离外界之用。其次,女性不能进先生抄写经文的处所,是为“女人不进文书房”。再者是针对经期妇女的禁忌,经期的女性不能碰死人相关物品,更不能在老人临终之际或死亡之后触碰老人,亦不能在灵前祭奠,父母去世亦然,否则会让死者在西去路上“走不动路”。最后是对孕妇的禁忌,孕妇不能参加任何重要仪式,要是“冲”了丧礼或棺木,就被认为要有“血光之灾”,会招致亡人或家室不幸。在大山村,几乎也是禁止孕妇出现在丧葬场合之中,当地称之为“隔四眼人”,但这不仅是因为孕妇的“不洁”,也是害怕死者魂灵影响到未出生的婴儿。
禁忌以消极的无行为表现的方式避开祸端,如果在丧葬活动的各环节中没有按既定的办法去做,将来若在子孙后代身上发生不幸,则会被认为是对死者的处置不当而导致的结果,故禁忌能够对丧葬活动中的行为起到极大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