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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着力转变公众殡葬观念,政策引导和强制措施并举
受到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绝大部分的公众忌讳“死”和怕“鬼”。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死亡、墓地等有十分强烈的惧怕感,对与死亡相联系的事物避之甚远。这种惧怕死亡的心理不利于公墓向兼具旅游功能的生态墓园发展。发展花园式公墓首要的任务就是让公众从观念上转变传统的“死亡观’、“嗅死观”,以乐观豁达的态度看待死亡,体会在景色如画的墓园里与已逝亲人“交流”的温馨和宁静。思想上的改变才能更好地促进墓园向着花园式等各种生态效益显著的公墓方向发展,才能加快生态墓葬的改革步伐。

花园式公墓的发展与政策和法规紧密相关。以经济杠杆为主导的优惠政策可以为采取生态殡葬方式的用户提供墓地价格优惠、政府补贴丧葬费用等方式,促使普通用户的墓葬观念向“无碑’、“无墓”环保的绿色殡葬观倾斜,逐步形成全社会的绿色殡葬潮流。殡葬法律、法规的健全能够保障花园式公墓发展的标准化,从而防止了一部分人打着“绿色墓地’、“生态墓地”的幌子牟取暴利。
2.多种安葬方式相结合,大力推行生态墓葬
花园式公墓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生态墓葬,以最少的土地使用量和最低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为根本原则,满足安葬逝者的殡葬服务用途。花园式公墓主要采取“上墙入塔”、树葬、草坪葬、石头葬等生态墓葬方式‘墓墙’、‘墓塔”作为立体建筑结构能够利用有限的占地面积提供更多的骨灰安放点,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墓的容量,延长了墓园的使用年限。花园式公墓要合理地利用“墓墙’、“墓塔”节约土地的特性,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墓墙’、“墓塔”设计时加入景观艺术元素,使其具有独特的艺术品位,可以作为观赏景点,与墓园的绿化植被相映成趣,从而增强墓园的旅游观光的作用。
树葬和草坪葬是一类较好的绿色安葬方式。骨灰直接埋入土中,生者为死者种树、植草坪,树前或草坪上置一小型卧碑以作纪念,这既符合我国丧葬文化中“入土为安”的传统,又符合中国传统哲学“生如客,死如归”旷达、乐观的人生态度。还可以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真正还地球一片青山,造一派人文景观。花园式公墓依据树木、花草的不同寓意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不同主题的墓区,例如,象征爱情的玫瑰区,用于安葬已逝的爱人;象征长寿的松、杉类树木区可以用于安葬老人等。树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形式将一个骨灰埋葬场建成一个绿荫葱笼、香飘四季的花园。同时,用树葬和草坪葬处理骨灰,将殡葬和植树有机结合,可以避免建坟造墓对土地的大量占用,也有利于促进绿化和环境保护,还可以减轻丧葬负担,是花园式公墓大力提倡的墓葬方式。
3.采用多层次绿化形式,注重生态效益
城市公墓大多处在城市郊区的荒山地带,由于早期的过度砍伐破坏致使该区域土层松软,水土流失极为普遍。研究表明,林木绿化可以缓冲降雨对土壤的侵蚀,稳定土层,防止山体滑坡,减少水土流失。但单纯的树草植被成活率低,养护困难,其生态效应也不甚显著,而由乔、灌、草结合组成的绿地,其综合生态效益是纯草坪的5倍巨]。新公墓建设时需要注重绿化形式的多层性,垂直方向高、中、低各个空间层次植被混合种植,形成较为复杂的生态系统。水平方向各种时节花木相间培植,不同区域、不同季节都有花木可以观赏。只有建设多层级、多种类的绿化体系,发展生物种群的多样性,才能使墓区环境形成一个稳定而有机的系统,并在其所处生态环境中承担起一定的生态职能。
4.引入艺术设计思想,提升公墓文化价值
公墓是寄托生者哀思的场所,公墓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具有文化内涵的艺术载体。花园式公墓建设更加注重墓葬与艺术的结合。墓碑、墓墙、墓塔等实用性建筑秉承个性化、艺术化的设计理念,与我国璀璨的传统文化紧密相连,成为艺术和文化的承载体。在统一规划管理的基础上,要提倡设计的多样化,充分利用土地及空间,达到墓区美观和艺术化要求。城市公墓园林景观的建设,重在突出园林的多样性、艺术性与特色性,提高了园林公墓文化品位,以绿色植物映衬生命的活力,以景观雕塑烘托园林的诗情画意,以树木草坪的层次与序列,反映墓园时节的变化美,使公墓成为绿树与鲜花、宁静与和谐交织而富于生态精神的花园,成为新的文化景观和艺术博物馆。
公墓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重和谐发展。花园式公墓以优美的景观和优越的生态环境适应了公墓和谐发展的要求。花园式公墓促进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公墓与城市发展和谐,既满足了安葬死者的功能需求,又实现了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