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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通过开设专栏、制作展板、印发手册、播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村务(居务)公开等渠道,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任务要求向社会公开,扩大政策知晓度。

为此,吉林省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吉林省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吉林省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工商、林业、环保等部门为成员,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制订《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按要求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适时调整遗体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三是适时修订《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制定《吉林省公墓管理办法》。四是广泛开展殡葬和祭扫活动。充分发挥殡葬协会、环保社团等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海葬、树葬等,搭建网络祭祀平台,为群众创造文明殡葬和祭扫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