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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值取向转换。首先,应将殡葬物质生产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取向转到人类、殡葬、自然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上,使人类、殡葬、自然和平共处,协调发展,用人类、殡葬对自然的义务感来偿还人类、殡葬对自然的占有和利用。也就是殡葬经济利益与殡葬生态文明建设齐趋并重,而不是过去唯一殡葬经济指标第一的观念。其次,在现阶段,关键是要克服殡葬经济建设与殡葬生态文明建设相脱节的倾向。通过价值观的变革,树立殡葬生态环境“资本”意识,努力寻求殡葬发展经济与保护殡葬生态环境、殡葬资源开发与殡葬可持续利用相协调的切人点,实现殡葬经济发展与殡葬生态文明的“多赢”局面。再者,目前殡葬经济价值观应该服务于殡葬生态文明价值观,最终会给殡葬行业带来良好的经济利益和广泛认可的社会效益。

(二)自觉调节取代自发调节。以科学、严谨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通过对殡葬生态评价、评估体系的建立,完善殡葬生态运行机制。殡葬生态环境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制度建设是根本,要围绕政府价值取向的人本化、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管理的公共化、政府行为的法治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的目标,创建有利于殡葬生态环境、务实清廉、民主法治、有为开明的政府,充分发挥政府顶层设计和宏观调节作用。
(三)适度消费观取代无节制、过度消费观。在全社会倡导适度消费的殡葬生态价值观,以反对那种追求殡葬高消费、过度消费的神话。在全社会提倡节约之风,并尽可能地使用殡葬行业的可再生资源,以制止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比如现代不留坟头、树葬、草坪葬、壁葬和网葬等生态观念的安葬形式,都值得推崇。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殡葬自然生态环境的新型价值观,选择优秀殡葬文化为导向来调整我们的生活方式。
(四)重建人类、殡葬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关系。在从事殡葬活动中,首先,我们要意识到自己是消费者的身份,必须树立殡葬经济效益和殡葬生态效益相对统一的观念,要以优化生态环境,提高人的生存质量为目的,实现人类、殡葬、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交换。其次,我们要考虑到自己是自然借贷者的身份,这就要求我们殡葬工作者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为了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而高度负责,齐心协力去保护环境,克服对环境的实用主义态度,谴责不顾子孙后代利益的那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