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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公墓大多是历史遗留下的产物。最近几年,因为城市建设导致的公墓整体搬迁的情况日趋增多,许多区、县在开发区建设和新城建设过程中都遇到了此类情况,有的由政府进行补偿完成了搬迁,有的则因为一次搬迁耗资巨大,搬迁距离过远群众反映强烈而导致至今仍无法搬迁。为此我们提出“祭祀点”的概念。

所谓祭祀点是指既能满足短期内公墓搬迁需求,又能满足周边村民就近祭祀需求而设立的临时性骨灰(牌位)寄存的场所。对于祭祀点的设置,我们应坚持每个祭祀点不占用耕地、林地;现状有道路可到达,且通行条件良好;建设用地限定于1亩以内;不妨碍城市建设活动。采用院落式地上或半地下祠堂,实行骨灰或牌位寄存方式,于院内设集中祭奠处,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消防、祭扫等制度严格按公墓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以淄博市张店区为例,根据上述祭祀点设置原则,针对短期内马尚镇与房镇镇农村公墓搬迁的可行性,在新区内及周边规划设置集中祭祀点,以满足周边村民就近祭奠需求。同时考虑新区城市建设活动实施的迫切性,因此规划集中设置房镇镇东孙庄祭祀点、马尚镇周家村祭祀点和马尚镇台头村祭祀点三处,解决了短期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搬迁过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