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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公益性公墓是引导民众集中安葬,遏制散葬、乱葬行为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建设高水平公益性公墓:周密编制公墓建设方案,科学规划选址,提升服务覆盖和服务保障水平,保障建设用地供给量;狠抓公墓建设质量,严把施工方资质,重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墓建设质量的监管;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及来源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其次,推进公益性公墓管理标准化:完善公墓监管体系,构建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管理人员选拔招聘机制;丰富管理手段,引入社会化服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最后,政府部门应把骨灰安葬和遗体火化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第二,加大殡葬惠民保障力度。殡葬惠民是一项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政府部门应强化对惠民殡葬的投入力度,健全救助保障措施,并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殡葬领域普惠民众的保障机制,尽快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到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建立公共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第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基于民政部“金民工程”与“殡葬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实施死亡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并构建一个专门的“死亡人口信息”子平台。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着重关注死亡人口的遗体火化与骨灰安葬信息管理,确保与公安人口户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准确无误,实现数据增减的一致性。通过遗体火化与骨灰安葬的紧密衔接,死者销户手续必须提供系统自动生成的有效证明文件。同时,结合线上线下手段,严格杜绝骨灰棺葬的漏洞,坚决防止新增耕地坟头,以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