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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指居丧、举办丧事,处理死者敛殡奠撰和拜踊哭泣的仪节。《礼记·曲礼下》:“居丧未葬,谓丧礼。”《礼记·檀弓下》:“是月也,以虞易奠,卒哭日成事。是日也,以吉祭为丧祭”。也就是说从时间跨度上来说,从逝者初死到下葬这段时间的礼节才能称之为“丧礼”,下葬后相当于葬事已办完,用虞主替换奠,并将虞主迎至宗庙内,此后便不再是丧礼,也不再是丧祭,而应该是吉祭。

根据李如森等学者的研究成果,“丧礼”主要包含了治丧、居丧、祭祀等仪式,在他们看来,“丧礼”是区别于“葬俗”的,“葬俗”是根据“葬从死”的规定,对逝者尸体及下葬的处理,而“丧礼”是在丧葬活动中,生者根据社会地位及与逝者的血缘亲情关系,对生者自身的礼仪规定,简言之,“葬俗”与“丧礼”的对象不同,本文在“丧礼”的仪式规定上采用了这一划分形式。但需要说明的是,汉代在对逝者的祭祀礼节上有细致的规定,其时间跨度之长远超于“丧礼”所涉的“卒哭”前的祭祀,因此,为了便于对祭祀礼的论述,本文在论及“丧礼”的祭祀部分时,在时间上做了延伸,将“卒哭礼”后的吉祭礼及此后的宗庙祭祀皆纳人此部分内容进行全面的论述。
汉代是以“孝”著称的时代,汉代统治阶级选择以“孝”治天下是对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经济形式构建的汉代社会结构的回应,是对在先秦时期就以根深蒂固于人们心中的“孝”观念的继承与顺应,是总结和反思秦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的结果。汉代统治阶级倡导以“孝”治天下有利于缓和矛盾、淳化民心、增强社会凝聚力、巩固天子的统治。而自我国建立封建等级制度始,统治阶级对思想文化进行引导与控制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统治地位必不可少的一环。“丧礼”是传统“五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宣扬和继承统治阶级倡导的思想文化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丧礼”必然成为统治阶级传播“孝”文化的重要载体。“丧礼”仪节中对“孝”的表达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治丧以“名”,使治丧之礼与生者名份相匹配,实现民间社会“孝”向“佛”的拓展、上层社会“孝”向“忠”的拓展,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统治地位的巩固;其二,居丧以“礼”,明确居丧言行、服饰的礼制规定,兼顾孝道践行与身体康健、“孝亲”与“忠君”;其三,祭祀以“亲”,以墓祭与宗庙祭祀为媒介鼓励社会的“孝”“贤”等传统道德与价值的追求,巩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