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汉书·元帝纪》记载“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这是汉王室祖庙与宗庙在各郡国之间都存在的直接证明,考之以史实,汉代在郡国设的天子宗庙有太上皇庙、高祖庙、文帝庙、武帝庙,但到汉元帝时,因贡禹等大臣的进谏,汉元帝行“毁郡国帝庙”之举,很多郡国的天子庙被毁。到东汉时期,国家宗庙的设置又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一是在洛阳和长安两京都设立高祖庙;二是东汉诸帝与世祖共庙,也就是“同堂异室”制。当天子的祖宗庙在郡国设立时,各郡国不仅要根据礼制规定对矗立于本国的天子祖宗庙进行祭祀,而且还要赶赴京师,参与天子对宗庙的祭祀活动;当郡国宗庙被毁及“同堂异室”的宗庙制度建立后,各郡国则只需在京师参与天子宗庙的祭祀活动。但不论宗庙祭祀的形式如何变动,宗庙祭祀制度对强化中央集权、维护统治秩序的作用却从不曾被统治者忽视,成为统治阶级构建极权政体的手段之一。

汉代是“郡国并行”的政治体制,为加强中央对诸侯国的统治,实现统治阶级的极权政治,汉代统治阶级在各国设立祖宗庙。统治阶级一方面要求诸侯根据祭祀祖先的时令祭祀诸侯国内的祖宗庙,另一方面又要求各国诸侯赶赴京师,参与由天子举行的宗庙祭祀活动。对于各诸侯根据祭祀时令祭祀祖宗庙来说,统治阶级是意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强化君臣之间的拟父子关系,将子对父的“孝”延伸至臣对君的“忠”,并通过频繁的祭祀活动将这种道德规范内化为各诸侯内在的道德品质,从而实现诸侯对中央政权的自觉维护,实现统治阶级对极权统治的设想。对于要求各诸侯赶赴京师参与宗庙祭祀活动来说,这是天子给予那些遵循礼制、按时祭祀、维护极权统治的诸侯的殊荣,是对诸侯正确言行的肯定。天子以这种正向鼓励的方式主动引导诸侯祭祀祖宗庙。天子将能够参与京师的宗庙祭祀作为一种权利、荣誉、德性的象征,将低贱无德、不利于政治统治的人排除在外,主动引导了以天子为中心的高级人才库的建立,并让好的才能与德性成为这个人才库的粘合剂。《汉书·五行志》记载,“天戒若日,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汉书·武五子传》记载,“贺(昌邑王贺)嚣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考古学家从昌邑王墓出土的马蹄金上刻着“V”形符号判断,这些马蹄金应该是昌邑王准备在参加京师的宗庙祭祀之礼时缴纳给中央的黄金。而这些黄金最终随昌邑王一起葬人地下,多少带着些愤葱和遗憾,可见,西汉时,各诸侯国以能够参与京师的宗庙祭祀为荣,一旦被排除在外,无异于罢免官职、流放于外。
为实现极权统治的构想,就需要各诸侯国的顺从和拥护,这种顺从和拥护不仅需要通过强化诸侯国宗庙祭祀来实现,更重要的是,天子本身要具有成为极权统治者的合法性。在截纬迷信思想盛行的汉代社会,天子合法性的论证离不开天降祥瑞给予的暗示,而宗庙祭祀是天子求得祥瑞的途径之一,因此,宗庙祭祀也就成为天子实现极权政治构想所必要为之的基础性工作。刘秀作为汉高帝九世孙,景帝子长沙王刘发的后裔,借着“兴复汉室”的旗号,利用图截符命赋予的权威性,赢得了天下。为论证其天子的合法性基础,巩固政权,他以修建宗庙的方式,为图截符命加注权威的筹码。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春,“追尊孝宣皇帝日中宗,始祠昭帝、元帝于大庙,成帝、哀帝、平帝于长安,春陵节侯以下四世于章陵。”章怀注:“汉官仪日:‘上至元帝,于光武为父,故上继元帝而为九代。故河图云‘赤九会昌’,谓光武也’,然则宣帝为(曾)祖,故追尊及祠之。”由此形成了“元帝以上西汉诸帝拾祭于洛阳高庙,成、哀、平三帝祭于长安高庙,光武帝四世亲庙在所郡县侍祠”的宗庙祭祀格局。有了正统的宗庙祭祀,刘秀制造的图截符命就有了产生的依据,他的天子之位得到了上天与祖先的应允,平民百姓自然不敢妄加议论。此外,推行宗庙制度改革的汉成帝晚年身体长期不适,且没有子嗣,截纬思想影响下汉元帝必定关注到了这些不顺意与毁庙之间的联系,因此,有许多学者猜测汉元帝极有可能将此事归咎于毁弃宗庙的行为惹怒了先祖,于是寄希望于恢复宗庙,重新祭祀祖先宗庙,以求消除灾异,降下祥瑞,为自己的政权寻求合法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