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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不朽”的儒家生死观。儒家是通过入世精神与仁学推演出其积极的生死观的。孔子儒学的最高目标是安定天下,治理社会。孔子将“生”与“死”都与该目标相联系,强调“生”与“死”都要达到“仁”的境界,倡导完善个人的人格修养,把个人价值与社会理想、社会治理、政治道义等方面相融合,强调通过积极的人生实践建功立业,造福后世,实现“圣王之治”的理想社会,超越生命的有限性,体现生命的价值,超越死亡,达成生命永恒。

儒家恩想属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属于我国殡葬文化发展重要的前身,对我国的殡葬礼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的殡葬观念侧重于礼孝结合,讲究丧葬礼仪,倡导生前尽孝,死后尽礼,强调生前逝后均应当按礼节行孝,不可违礼。在儒家强调重视的五礼中,丧礼属于最重要的礼仪。《礼记·中庸》日:“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曾子日:“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中还谈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礼记》中对死、睑、葬、丧、居丧、丧服等繁复的丧葬礼节均作出了相应的标准,由此形成的礼节程序被后人长期遵循和推崇。由此可见,践行儒家倡导的“礼”、“孝”,不但需要内心对先人的诚意与尊敬,而且也强调尊重丧葬体制与事实的态度。尽管儒家在丧葬中强调薄葬和精神悼念,但其遵循的孝道恩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为当时及后世的厚葬风气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命尽神迁,灵魂不灭”的佛教生死观。佛教与儒家积极入世的恩想相左。佛教基于个人层面恩考人生苦难的原因,创建了摆脱个人苦难,探寻生命永恒的道路,倡导的是一种出世的恩想。佛教于公元前6世纪创建,于公元1世纪从印度流入中国。由于其斩断一切尘缘的原始教义与我国的社会组织结构及文化传统相背离,起初佛教在我国的发展遭到了冷遇。后在儒家“忠”、“孝”、恩想、传统偶像崇拜、民间迷信的影响下,历经上百年的变迁慢慢地本土化,转化成汉传佛教。佛教的形成以人生苦难、仄倦生命为基点,因此,其与儒家积极的人生态度与强烈的责任感相左,形成的是消极的人生态度与淡漠的责任感。佛教的生死观属于最具有代表性的宗教死亡哲学,其将“死”作为生命生存的天平,强调所有的“生”均以“死”为前提,生仅仅是暂时的,而死亡不是纯粹的死亡,是另一种永恒的生。
隋唐以来,佛教对我国殡葬礼俗的影响当属最大。朱熹认为,自佛教流入中国之后,上至朝廷,下至间巷,治丧礼者,均以其法。永亨《搜采异闻录》也强调了自佛教火葬之说形成,死而焚尸之风盛行。佛教认为人生死轮回永无终期,主张“因果报应、轮回转生”的丧葬观、简丧薄葬的丧葬礼仪与茶毗火葬法,重视现世“功德”积累。这对人们的当时的恩想观念与我国的传统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善吾生者,所以善吾死也”的道家生死观。道家重视对“道”的追求,主张“归本返真,复归自然”,其生死观、殡葬观均以旷达著称。道家受其“道生万物、道法自然、顺应天道、崇尚无为”的生死观与“齐生死”的哲学观的影响形成了乐死的丧葬恩想。道家以老子与庄子为代表。在人生观上,老子主张顺应自然,听其自然,无所作为。对于死亡表现出一些与自然主义相关的豁达乐观的态度。《道德经》中说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生与死实同,犹春夏秋冬四时行耳。万物形成于天地之间,复归于天地之间,死亡是一个自然且必然的结果。就好比“盛极而衰”、“有生必有死”。目前社会上仍广泛存在的“白喜事”便是在老子死亡哲学的影响下形成的。老子旷达的生死观与人生观为道家的后起之秀奠定了重要的基调。“不以生生死,不以死死生”庄子追求随遇而安的态度与落拓不羁的生活,死亡在庄子眼中即是回归自然,故生不可悦,死不可恶,生时乐生,死时乐死矣。道家返璞归真、对生死无谓的态度与儒家视死如生的观念相反。因此,道家在乐死观念下,主张薄葬,并提出了“厚养薄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