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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倡议书促进共识形成
在对葬式改造中,中国共产党并不是对土葬彻底否定,而只是否定了将火葬认定为“恶习”的传统。火葬,由于毛泽东及其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超凡魅力的提倡而具有了正当性。

一方面,火葬遗体涉及到核心问题之一是对人的身体的处置。传统社会将个体身体与超越国家政治边界的帝国式的宇宙体系整合在一起,而现代社会则将个体身体与国家的兴亡和种族的强盛紧密相连,处理死者的身体不只是个人的事情,甚至也不是家庭可以控制的事情,而是国家作为整体形象所要考虑的内容,国家秩序试图逐步地取代社会风俗与信仰等社会秩序,但在遗体处理方式的改革的过程中,却面临着共识难以达成的困难。
另外一方面,倡议书为推行火葬减轻了阻力。从建国至今,中国不断面临着转型期的挑战,在这种巨大的变革背景下,国家的法律体系面临着难以快速高效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全面规范和覆盖的挑战。倡议书,则是以“前法制”时期的治理方式,通过倡议的方式,以党内所提倡的殡葬方式,带给社会改造的法律以影响力,以自身的典型示范,促成共识形成,从而为火葬的推行减轻了阻力
2.倡议书提升了党员身份影响
宗教与家庭、宗族式微之后,对个人生存照顾的责任由“个人负责进而转为集体负责,最后转入政治责任之中”,政治责任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身份。倡议书发挥了实效的原因不在于它改变了殡葬行为的时空外部环境,而是改变了人的观念,它实际上提供了一个评价的标准。是否符合倡议书倡议的行为,将对党员的评价产生影响。作为中共党员要完成政治任务、践行政治理想。倡议书转变了殡葬行为中身份与情感联结的对象,由于党员身份与共产党的紧密联系,对于党员来说,其重要性超越了家庭。
综上所述,《倡议实行火葬》是由中国共产党当时最高领导人发起的,党内外高级领导人参与签署的文件。这种用政党倡议促进法律改革推行的策略也影响至今。倡议书展现了政治在身体控制上的力量,它帮助个体摆脱了伦理与秩序的专断统治,但同时对国家目标的强调,也将身体导向了另外一个新的权利与义务体系,人的身体被置于国家之下,接受国家的统治。个体的身体上展现多重义务的叠加,而其中国家目标一为生产服务占据优先地位。若不实行法律的约束,随着权力不断集中,国家优势的凸显,权力对身体的控制将逐渐严格,个体的身体也难免逐步被国家化与工具化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