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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殡葬管理追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要遵循完善其法律设计的应然路径。

首先要回归到殡葬管理基本制度的法律路径上来,不然殡葬管理特别是安葬管理将会在偏差的道路上越“偏”越远。认真遵循殡葬管理“积极地、有步骤地”的方针,各地要根据“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标准,科学合理地划定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避免出现急功近利、不尊重群众丧葬习俗、违背民意引发不稳定等问题。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地方政府负责(负责即政府财政全额保障建设运营)按照标准建设完善殡仪馆(含骨灰寄存设施)、(或单独建设)骨灰堂等骨灰寄存设施、不保留骨灰的纪念设施等殡葬设施。政府财政须全额保障其建设运营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同时,抓好2013年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的意见》的贯彻落实,遵循“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的原则,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完善安葬遗体的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坚持坟墓不硬化的原则,以此解决散埋乱葬、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建设实行火葬的殡葬设施,满足党员干部和其他群众自愿实行火葬的需求。
深人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无论是实行火葬的地区,还是允许土葬的地区,全面深人实行减、免困难群众去世后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在扩面增项提标上下功夫,更好履行殡葬领域基本民生保障的职责。以此解决“死不起”的问题。
提高殡葬管理法制水平。遵循殡葬管理基本制度的法律设计,积极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或制定殡葬法,健全安葬管理、遗体运输、无名遗体处置等事项的法律制度,完善殡葬管理的法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