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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作为逝者的安息之地,如同生者居住的房屋一样,其所有权应该有所归属。墓穴建筑物的所有权要么属于建立经营性墓地的单位或个人所有,要么由购墓者享有。墓穴建筑物所用建筑材料和工程费用是由购墓者来承担的,购墓者在购买经营性墓地所交纳的费用中,包含了经营性墓地墓穴建筑物所用建筑材料和工程费用。

但是对于购墓者是否享有对经营性墓地墓穴建筑物的所有权或是其他权利,是否可以向房地产买卖一样,购墓者在购买经营性墓地后可以取得经营性墓地墓穴建筑物的所有权,现有法规定没有相关的规定。其有利的一面是对于禁止非法转让经营性墓地,禁止炒买炒卖经营性墓地,禁止将购买经营性墓地作为一种投资方式,购墓者仅对经营性墓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不利于维护购墓者的合法权利,不利于购墓者对经营性墓地的长期的使用,特别是在20年为一个周期的使用期限届满后继续占有和使用经营性墓地。导致在实践中购墓者在购买经营性墓地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扰乱经营性墓地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人们群众的殡葬习俗和理念得不到很好的尊重甚至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在经营性墓地买卖合同中也仅规定购墓者可以占有和使用经营性墓地,对墓穴建筑物的权属基本不作约定。学者们对经营性墓地的研究集中在经营性墓地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墓地的使用期限、购墓者的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上,对于墓穴建筑物的权属问题很少关注。笔者认为墓穴建筑物的权属问题是经营性墓地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购墓者的利益、涉及经营性墓地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