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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生与死的区分,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提出了“神圣世界与凡俗世界”的二元划分,自此“神圣与凡俗”成为宗教社会学的一对经典范畴,神圣与凡俗截然不同,是绝对隔绝的存在,这种圣俗二分的传统正是来自西方的基督教传统。《旧约》将人完全置于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中,人需要依照上帝对于世界所规定的整体秩序来生存,世间万物最终的归宿都是冥府,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简单毁灭或绝对终结,死者最终将进人缥缈的、亡者的国度,处于一种无希望的、暗无天日的状态。

在《旧约》后期的智慧文学中,死亡被视作是罪的后果、违约所遭受惩罚,特别是那种所谓“不好的死亡”,《新约》的死亡观正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并衍生出新的生死观。《新约》依旧认为肉体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并被视作人类原罪的后果,在世俗层面的肉体死亡后,一切死者都要接受审判并完成灵性肉体的复活,根据其生前的行为决定其获得永福还是永罚,死亡是作为未来永恒的中间过程与获取来世的前提,从此善人来世将继续与上帝生活在一起,罪恶之人将永远与上帝隔绝。所以在现代基督教看来,死亡并非个体生命的终结,而是生命的改变,是进人神圣世界的可能性通道。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死与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生死是神圣与世俗不可逾越的区分。
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正是基于西方社会中基督教文化发展而来,基督教对于生命的理解是西方文化传统中对于生命意义理解的一个原型,死亡往往被视作两段生命之间的连接点,死前生命和死后生命之间的桥梁。西方将死亡看作为生命的延续,此生通过死获得了永生,即“生一死一永生”的生命秩序。同时海德格尔强调也指出向死而生的基本现身情态是“畏”,但畏死并不是一种软弱的情绪,而是韦伯所讲的一种观念性情感,“爱邻人”“救赎确证”等都是基于这种情感衍生出的行动。在西方的生命秩序之下,死亡成为个体此生的最终归宿,对于死亡的“畏”也带出了根本上的一种“不在家”的状态,一种“无家可归”的状态,形成了西方社会中个体主义的社会格局,死亡心态问题背后其实也是社会格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