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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全省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等5项,平均每宗免费1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路子。截至2014年底,有6个地级市和其他13个县(区、市)将免费对象扩大至全体居民。但全省殡葬改革区域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必须建立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按照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原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全力以赴落实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实现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减免遗体消毒、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7项基本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应适当扩大免费对象范围、增加免费服务项目、提高免费服务标准。这一目标,基本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的全过程。
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人口、交通和服务需求,科学制订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
大力支持节地生态殡葬方式。省民政厅还将继续实施全省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推动殡葬服务设备环保节能改造,降低遗体处理过程中的能耗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继续完善永久性骨灰树葬区设置,免费为群众提供骨灰树葬服务。沿海地区设定骨灰海葬区并组织开展免费骨灰海葬活动,让逝者魂归碧海。规定经营性公墓内应划出一定区域,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
规范殡葬基本服务标准。推进殡葬基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殡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推行殡葬服务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殡葬服务专业化水平。探索在殡仪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工专业人才,为逝者亲属提供悲伤抚慰等专业社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