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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的丧葬大体分为火葬、土葬、并有夫妻合葬及殉葬的习俗。
火葬。清初,满族人的火葬基本上是沿袭金代女真人的方式,即将尸体焚化后埋葬骨灰的复合葬法。努尔哈赤死后就是先进行火化,后存骨葬于沈阳福陵,即东陵。清太宗皇太极于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初九日死,顺治元年(1644年)八月初九日(周年之日)“以国礼焚化大行皇帝梓宫”,即火葬,然后将骨灰移入宝宫中,十一日,将宝宫安葬于昭陵,即沈阳北陵。满族入关后,从顺治帝制定的祭葬礼中,可以看出,入关之初,火葬方式和努尔哈赤时期基本一致。顺治九年(1625年)定:和硕亲王莞,停丧于家;侯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清世祖福临死后也是火化后安葬的。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满族平民的火葬较为简略,有的三日而化,有的七七(四十九日)而化。棺盖尖而无底,内垫麻骨柴草之类,还用被褥,以便起火。火化后,将骨灰移入罐中入葬,称瓮罐葬。一般为两罐口部对接,套在一起。
土葬。清朝入关定都北京后,满洲贵族首先有了自己家族的坟莹地.随着各地驻防的相对稳定,一般每个满洲家族也都有了自己的坟莹地。荃地多选择在向阳的山坡上,同一家族的人死后都埋葬在一起.据《鸿雪因缘图记》记载,麟庆七世祖达齐哈系镶黄旗满洲佐领,死后皇帝赐坟垄地,在北京安定门外三里许,黄寺车店之西。各家族坟莹地的大小,坟的高低,依地位的尊卑而别。如一品官莹地九十步,坟高一丈六尺,以下依品级递减,至平民百姓莹地九步,坟高四尺.先请风水先生选好地点、方向,再修坟莹。下葬时,也要请阴阳先生用罗盘测定山向,按山向下棺套撑。满族的土葬方式其实与汉俗相似。
合葬。满族有夫妻合葬的习俗,但民间仍以单人葬居多。努尔哈赤的皇后于公元1603年亮,葬于佛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永陵镇)附近的念木山,于公元1629年迁至沈阳东陵与太祖努尔哈赤合葬。皇太极的皇后崩于顺治六年(1649年),于顺治七年(1650年)“梓宫至盛京”与清太宗皇太极合葬于沈阳北陵。清入关后,这种夫妻合葬的风俗在满族中比较普遍的流行,但同穴者只能是正妻,续娶者或妾腾只附葬于其夫坟墓之侧。
殉葬。努尔哈赤时代及清代前期,满族的殉葬之风也很盛行,有物殉和人殉。物殉,视其贫富状况而定。人殉,有妻妾殉夫,有奴埠殉主,也有臣殉君主的。如努尔哈赤的中宫皇后叶赫那拉氏孟古姐姐死时,努尔哈赤“将四婶殉之,宰牛马各一百致祭’。努尔哈赤死.令大妃乌拉纳喇氏及庶妃阿济根、代因扎殉葬。《宁古塔纪略》记载:满族男子死,必有一妾殉,“当殉者即于生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僧也。当殉者不哭,艳妆而坐于炕上,主妇率其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扣环而损。倘不肯殉,则群起而溢死矣。”据史书记载.清初.在攻明战争中阵亡的满族官兵,其妻子殉死的现象也较普遍。野蛮残酷的人殉正是清初满族奴隶制残余的反映。随着满族社会的封建化过程,人殉的恶俗日益受到谴责。康熙帝曾两次下令严禁殉葬,而后逐渐杜绝,后来焚烧的纸人、纸马就是这种殉葬习俗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