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名流陵园公墓欢迎您!买墓地免费专车上门接送看墓,提前一天预约!
全国咨询电话:400-0918-581
苏州公墓名流陵园
苏州公墓名流陵园

苏州公墓名流陵园新闻动态新闻动态

苏州名流陵园相关文章

首页 > 新闻动态 > 相关文章

德国法上的墓地使用权

来源:2023-12-17 07:35:52

    在德国,墓地如同公园,属于城市绿化的重要规划区。墓地不仅是用于安葬骨灰,其更重要的功能是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公共墓地的规划和管理并非由联邦法律统一规定,而是属于各州保留的权限。在各州的墓地制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柏林的墓地使用制度。在墓地使用权制度上,可以发现,按照柏林州《墓地法》的规定,墓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属于不同主体,墓地所有权掌握在州政府或者教会手中,购墓者只享有墓地使用权。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289.JPG

    《墓地法》对墓地使用权存续期限、续期规则有明确的规定。墓地使用权的存续期限为二十年,使用期满后,购墓者可以对墓地进行续期,若不再选择续期使用墓地,那么墓地经营单位有权按照规定将墓地收回,并再次将墓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购墓者。德国的墓地使用权是对墓地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属于地上权。根据德国法律对地上权的规定,墓地使用权可在期限内,基于墓地的使用而为转让,而且这种使用权不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侵犯,因此更加容易形成对墓地使用权人的保护。而在慕尼黑地区,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墓地使用者只能租赁墓地,由于遗骨和棺木大约十年就可以完全“消解”,因此墓地管理部门将十年作为墓葬的“安息期”,这也是租用一个墓穴的最低年限。这期间,棺木墓穴可以分上下两层先后埋放两具棺木,而骨灰墓穴则最多可以安葬八个骨灰坛。“安息期”结束后,墓穴可以续租。如果有的遗属住在外地,无法定期来墓地扫墓,他们可以雇用这里的园丁代为料理。而一座墓家如果长期“撂荒”,管理部门则有权将其夷为平地。在德国的不同地方会根据土壤的状况,规定不同墓地使用年限,因此,墓葬的“安息期”大多在十年至二十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