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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至今,1956年毛泽东提议实行火化,政府大力推行火葬政策,一时间全国各地兴建火葬场。政策推行至今已有六十年,火化早已从“自觉自愿”发展成为强制性的殡葬改革政策。1985年,我国发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确定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并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火葬区和土葬区。进人21世纪以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已改革土葬,强制推行火化政策。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江西省人民政府对殡葬业极为关注。为了加快江西殡葬业更快、更好、更科学的发展,促进江西经济、文化、生态建设,倡导全省86家殡仪馆、99家经营性公墓以及五千多所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共同学习国务院相关政策:《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 170号)等相关文件。重点关注《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4) 1号)。2015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关于印发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一2020的通知。
赣州殡仪馆在新中国成立后正式推广开来,据赣州殡仪馆副馆长口述,赣州市殡仪馆又称黄陵殡仪馆或赣州殡葬管理所。最初是由私人建立,几经转手,新中国成立后,逐渐被政府收入。所以赣州殡仪馆的历史由来已很难追寻,馆中也无相关历史记录。为了适应国家丧葬政策,人口流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赣州殡仪馆积极学习国家颁发的各项政策,配合江西省政府的发文通知,以人为本,公益优先;认识自身的统筹协调功能;在强制实施丧葬政策的同时,也因地制宜,酌情合理执行。努力实现“七化”目标: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