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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目的是推行火葬,节约土地、资金、木材等,使”死人少占地,活人多耕地"减轻群众负担,增加群众收入。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然而,实行殡葬改革后,农村殡葬使用土地数量却只增不减。
苏州公墓,苏州陵园,苏州名流陵园,

(一)传统入土为安思想作祟
如何埋葬死人,不仅反映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反映生者的追求和死后的愿望。在农村,几千年来形成的葬制、葬俗、葬仪等一时难以改变,一直是传统的土葬形式。人们把死后归入自家祖坟作为一种寄托,认为只有那样,灵魂才能得到安宁。所以土葬、骨灰葬现象屡禁不止。
(二)殡葬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严重
一是,一些干部对火葬态度消极,认识不到位。认为违反火葬政策算不上违法,有迁就、同情心理,对偷葬行为听之任之,只要没有人举报就不管不问;有的认为乡里乡亲硬干起来有点不近人情,拉不下脸面,害怕被乡亲咒骂;有的村干部本身就不赞成火葬,带头违法进行土葬。
二是,一些单位通过查处土葬案件增收。只要能收到钱,管理部门对土葬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致有钱的农户进行土葬,交不起钱的只能火化。以河南省某行政村为例,全村人口4100人,2006年死亡38人,无一例火化,全部是交几千元钱((4000-8000元不等)后进行土葬。
(三)资金、科技投入跟不上
生态学理论表明,人类的生和死是同样重要的问题,遗体在人们心中是神圣而不可夜读的。虽然《殡葬管理办法》规定: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服务专用车。但有些条件差的地方殡仪服务专用车较少,不能满足需求。但据调查,殡仪馆火化设备陈旧落后,火化地点大都坐落在县城周围,且基本上每县只有一处火化地,这给远离火化地的农民带来诸多不便。如家中人口死亡,在有些地方,丧户要找车运送尸体至火化地,有时还要排队等候火化。这给农民造成了较大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多数农民只能选择土葬。
(四)殡葬服务质量低
殡葬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较低是不少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软件设施的建设的确成为各地殡葬服务部门的一根软肋。在现阶段,不可否认的是殡葬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仍然严重偏低,相当部分的殡葬职工缺乏职业意识,缺乏专业知识,对殡葬服务礼仪所知甚少或根本不懂,态度生硬,甚至故意刁难丧者家属,服务缺乏人性化不能充分考虑丧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心里。例如,豫东就曾出现过一家父亲的骨灰里面赫然存有一枚戒指的奇观(在豫东农村男性是不带戒指的),使得丧者家人伤心、愤恨莫名,同时也造成当地不少村民对于火化的怀疑、反感和恐惧,继而大多都转为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