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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县公益性公墓建成以后,出台政策规定凡是去世后安葬在公益性公墓的,免除丧主尸体运输、火化、骨灰盒等费用,费用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照当地标准,尸体运输费用300元,火化费用分高档、低档,分别为700元、300元,骨灰盒费用300元以上不等,原先将骨灰装棺再葬,棺木费用在1000元以上,各项费用最低1900元。按照当地消费水平,免除的费用能够对群众选择在公墓安葬起到较强的引导作用。

D镇成立专门公墓管理办公室,各村出现新逝者后,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镇公墓管理办公室,公墓管理办公室与殡仪车联系,在逝者火化回到本镇安葬时,派人全程陪同,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监督逝者入住公墓,并携带录像机,要求事主打开骨灰盒检查是否将骨灰全部安葬在公墓,群众对此反应比较强烈,认为此举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同时,N县开发公墓管理系统软件,县殡仪馆及时将火化逝者身份信息传输至公墓管理系统内,镇公墓管理办公室将收到的数据录到对应的具体公墓电子地图的相应位置上。管理区、村、红白理事会全程提供丧事简办指导服务,留存影像资料。县级不再审批经营性公墓,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大棺材制作、运输的查处力度;国土部门严禁在耕地内建墓,严禁村集体和个人私自出售土地用作墓地,从源头上堵住了骨灰装棺再葬和乱葬乱埋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