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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开始第一次殡葬改革后,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国务院在1985年颁布《殡葬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殡葬业条款。随后1990年,关于殡葬行业的等级评定标准出台,如1997年《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等,标志着我国殡葬行业开始走向正规化。在1997年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后,各省市、地区先后出台殡葬建筑、服务等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殡葬服务设施相关法规条例日趋完善,开始覆盖殡葬行业的各个方面。有力的推进了殡葬改革的有序进行。

殡葬改革实行以来,各地积极推行火葬,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已实现遗体火葬的目标。这是殡葬改革的一大进步,使得我国在土地资源利用以及环境保护上取得重大突破。但另一方,在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又成为一个大问题。97年实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年代久远,已无法满足现今殡葬行业发展,各地所推行的相关规定条例,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难完整地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