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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丧亲章第十八》有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意思是父母在世的时候,要竭尽爱敬之心加以侍奉,父母离世之后,要本着哀戚的态度为父母操办葬礼加以祭奠,这是事亲之道。“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遇到丧事,不悲哀,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而在整个丧葬仪式中,孝子们通过无限哀戚来表达对父母的哀思,这是一种孝道思想的表达方式。从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来看,死事哀戚的孝道思想主要表现在孝子的哭丧、孝服和日常生活禁忌三个方面。

首先,哭丧是孝子表达哀戚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哭丧贯穿于仪式的始终,在多个环节中都有体现,包括送盘缠、报庙、出殡等哭丧主要由逝者的女性晚辈完成,一般为逝者的女儿、儿媳、侄女、孙女等女性晚辈或者本家的女性亲属。经过长时间的继承和发展,哭丧逐渐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除了在特定的环节中集体哭丧以外,出嫁的女儿在奔丧的时候,通常走到大门口便开始大声嚎哭;有奔丧者进门时,在家里的女性也开始随之而哭。孔子说:“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哭丧的时候要哭得气竭力衰,以至于没有了委曲婉转的余音。另有“僻踊哭泣,哀以送之“”的说法,表现了子女失去至亲的痛苦。总之,哭丧这种习俗是丧葬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渲染了悲伤和哀痛的气氛,表达了亲人对逝者的哀悼和思念。
其次,孝服也是孝子表达哀戚的重要方式。家中老人去世之后,全家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要按规矩穿戴孝服。孝服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丑”。在选材上,无论家境如何,孝服的材质都是白色粗布,不能讲求美观。在制作方法上,孝服的制作过程中不能使用剪刀,只能用手撕和针缝,这就使得孝服在制作上无法做到精良考究。在款式上,传统的孝衫是由两块十二尺x二尺四寸的白色粗布制成,从两边开始缝,缝到中间的时候留个口套头,然后在腰间系上孝带,这样的孝衫穿在身上拖在地上,十分不便和丑陋。通过穿戴这样的孝服,表现出两层意思,一方面痛失亲人,孝子们心里无比悲痛,没有更多的精力来打理自己的仪容;另一方面,这种“丑陋”的孝服穿在身上也衬托出了一种悲凉哀痛的气氛,越丑陋就表示孝子越悲痛和孝顺。总之,在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简陋的孝服表达了孝子哀戚的心情。
再次,很多日常生活禁忌也对表达孝子的哀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所,家中老人去世之后,全家人都不能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三天之内不能够洗脸、梳头发;晚上要守孝因而只能挤在一起和衣而睡,不能正常休息;男子不能够刮胡子;女子不能擦脂抹粉等等。这些日常生活方面的禁忌同样表达了孝子的哀戚之情。“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孔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总而言之,服丧的孝子不仅要哭得气竭力衰,在礼节方面,也不去讲究,失去了平时的仪容。讲话的时候,失去了平时的文雅。这些不仅是要求,更多的是孝子发自内心的悲痛,是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