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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师公丧仪中,作为师公的主体和作为祭祀对象的客体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主客体之间关系的确定,取决于客体角色的变化,主体的需求和情感的转换。主体对客体是有着敬畏之情的,这种敬畏之情来自已经根植于壮族人民思想中的的信仰崇拜,如对于超自然能力神灵的敬畏之情;对于人死后会引向仙界,作为家仙保佑子孙的愿望;当家中有不幸的事情发生,和恶鬼作祟有关等。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当主体为神灵,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为诉求和接受的关系,而师公就会在信仰崇拜的趋势下,展开整个丧葬仪式,其中包括将逝者家人的愿望,转达给神灵,用歌舞愉悦神灵,达到求神灵保佑,将逝者灵魂平安引度的预期效果。当主体为逝者灵魂时,主体与客体之间为相互传达的关系,将逝者的意愿传达给家人,也将家人的思念与嘱托传达给逝者,通过焚烧的方式,将家人准备的东西传递给逝者。当主体为四方的恶鬼时,主体与客体之间是驱除和被驱除的关系,师公则要用法力,采取法术的手段将恶鬼驱除,保证主家的洁净。通过师公的丧仪,这些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为壮族的“万物有灵”的信仰,在陈华文的《丧葬史》中的观点,“是灵魂与灵魂不死引发了丧葬习俗,并成为丧葬行为实施的基础。”[50]而丧葬仪式的职能就是,满足了仪式主体在功利上的需求,使得丧仪的主、客体在情感趋向上得以统一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