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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丧葬仪式活动中,亲友乡邻的帮助都是无偿的、自愿的、没有丝毫的勉强,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必须这么做。他们停下自家的事情,纷纷前来吊唁、帮忙,尽己所能。这种传统的礼尚往来还体现在财物的支持上,大家有约定俗成的钱和物品送给丧家。

人死了,对于亡者家属来说,是无法接受但又必须接受的事实,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是一个极大的困难。要解决这个困难,单靠亡者亲属,当然势单力薄,无济于事。需要集体的力量来承担。这就是产生崇高奉献精神的客观现实基础,而这种丧葬仪式活动中体现出的奉献精神对后代是一种教育作用。
在丧葬仪式活动中,同样也体现出了博大的宽容精神。首先是宽容亡者,人生一世,总会做些错事,得罪一些人,甚至干了坏事,损人利己。但在丧葬仪式中,谁也不会再计较这些,而是庄重严肃地为之举行各项仪式,为其解罪超度,希望早日转世投胎。其次是生者之间相互宽容。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一个村子里头也难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口角摩擦,甚至也有大动肝火的。但人死了,人们会原谅孝家,大家不计较以前与孝家的矛盾与恩怨,前来吊唁,尽己所能为孝家帮忙或送人情。这就很自然地改善了邻里关系,有些多年积怨的人家通过丧事而重新成为朋友的佳话也有不少。这种通过丧葬仪式搭起的桥梁,使沟通变得简单自然。不和可以化解,矛盾可以通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反常态的、平日间难得迁就忍让的调解。这些高尚的道德情操融合在丧葬仪式中,犹如一堂生动的道德教育课。其中没有怨恨,没有报复,只有精诚团结,慷慨帮助。大家都虔诚地向菩萨乞求,使亡者灵魂转世人间。乞求各方鬼魂不危害乡村邻里,而是带来福气和平安,全心全意地帮助丧家度过难关。这正是儒家文化“其乐融融”、“其乐泄泄”的精神境界,也正是宗法社会维护区域秩序、团结宗亲族人、凝聚社区成员的重要手段。乡村社会中人们之间的这种无私奉献精神、团结互助精神、宽容精神对于我们现在全世界所呼吁的建设和谐社会来说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个例。相对于城市里左邻右舍见面很冷漠的情况来说,乡村的各种礼俗活动有着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