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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目光转向国外,会发现私人化与个人选择是国外殡葬改革的常用词汇,个人意愿与自由选择是国外殡葬改革推行的重要驱动力。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村上具匡研究了葬礼的“私人化”,在日本明治维新之前,操办葬礼是整个社区的共同行为,一般由丧家的亲戚和街坊邻居来主持。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专门的葬仪公司开始兴起。这些专业的公司承包了葬礼,包括葬礼的司仪也由他们的员工来承担。昔日的送葬队伍没有了,亲戚和来帮忙的街坊也被客人替代,葬礼变成了私人家庭的活动。
富尔顿(Robert L. Fulton)曾经研究过20世纪50年代的教会神职人员与殡仪馆馆长的冲突,他通过发放问卷的调查方式得出结论,认为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布拉德菲尔德(Cecil D. Bradfield)和迈尔斯(R. Ann Mvers在20世纪80年代,重新修正了这个研究。他们强调了葬礼的场所的重要性,在教堂与殡仪馆举办葬礼存在明显的不同。两者互相越权,教会指导他人葬礼如何花费,殡仪馆又企图提供精神安慰。因此,两者的冲突并非如此严重。除去两个研究之间将近三十年的间隔,也还是能看出,传统教会神职人员和殡仪馆馆长的关系至少是不那么恶劣的。
近几十年来,澳大利亚也开始从传统的土葬向火葬转变,从宗教场所的葬礼转向更加个性化和非正式的仪式场所。雷恩斯福德(Suzanne Rainsforda)等人通过在澳大利亚农村地区的研究认为,火葬使得人们可以将骨灰洒在对人来说意义非凡的地方。墓葬偏好则反映了家族传统、与历史墓地的世代联系、以及人们对地方的归属感。丧葬安排对病人和家庭照顾者都很重要,葬礼也还是农村社区的重要仪式。本研究始于澳大利亚农村人的殡葬实践和偏好,认为个人对火葬偏好的决定因素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特别是在火葬使用增加的时代。在农村地区,土葬数量超过火葬,教堂葬礼仍然是常见做法,火葬与传统丧葬仪式共存。
这些国家的殡葬改革可以说是自由选择的结果,无论是选择在殡仪馆举办葬礼,还是选择传统教堂举办葬礼,个人的自由选择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将葬礼交由专业殡葬公司还是邻里关系较好的社区,也是个人追求个性化时的一种选择。但是,我国的殡葬改革并非如此,个人选择在强大的行政力量面前几乎无能为力。
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殡葬改革以及国外的殡葬改革相比,大理地区的殡葬改革有其特殊性。首先,大理地区白族群众和汉族一样,存在孝与仁的观念;其次,大理地区历史上又的确存在火葬历史。可以说,在白族地区的丧葬变革史中,在土葬与火葬间游离摇摆就是一个常态。正如前文所梳理的那样,大理地区以及白族居住地曾存在过大量火葬墓。因此,大理地区殡葬改革的究竟更难还是更容易,也很值得我们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