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农村墓地解决了村民“死有所葬”的问题,稳定了农村的社会秩序。但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农村墓地不仅具有社会价值还具有很大经济价值。所谓土地的经济价值,是指在发挥经济价值的基础上,为促进土地使用价值的提高,追求土地利用效力等方面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但土地的经济价值要经过流转,实现其交换价值,发挥其利用效率才能实现。...
目前,土地资源相对短缺,鉴于城镇已经出现的墓地使用权因其功能和用途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的情形,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流转很可能也会出现人为炒卖墓地、哄抬价格的情况,在此应该首先考虑农村墓地管理的问题。因此,必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从而使其从隐形的无序流转转为有序、规范地流转。笔者认为,农村墓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判断财产权制度是否有效的标准之一,便是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一“排他性的创造是资源有效率的使用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充分条件,这种权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但农村墓地使用权是一项比较特殊的财产,不能允许像其他商品一样自由转让,必须有所限制。...
殡葬是一种人类特有的文化活动,自远古流传至今从未间断。从另一方面看,它也是一门传统的行业,人人都用的着它。而现代殡葬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们的社会活动内容和形式各具特点,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围绕生活而展开的群体活动,称为“生存活动”,诸如婴儿出生、生长、娱乐、交友、生产、祝寿、过节、婚姻等。另一类是围绕死亡事件而展开的活动,称为殡葬活动,诸如准备寿衣、临终关怀、办丧事、建墓立碑、祭扫、吊唁清明扫墓等。“殡葬”一词在我国历史典籍中有所阐述。“殡”一作停枢解,如《礼记》:“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毒殡于两阶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葬解,葬,原意指土葬,后来引申为处理尸体的方式,如土葬、火葬、水葬等等。...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视角探索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分为3个步骤: 1)资料搜集,梳理各类殡葬设施信息、规划人口规模以及不同区域的人口密度、路网密度、人口老龄化分布等各类要素情况;...
国土空间背景下,殡葬设施的总体发展方向是节约和复合利用土地,减少资源的消耗,处理好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更多地从人的视角探索规划布局,具体体现在:...
在以孝道治国的社会里,对墓葬的侵害,历来是法律严惩的行为。清朝政府对于侵害坟墓一事,相当慎重,在《大清律例》中,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区分细致、内容极备详密,如《刑律》“贼盗”中,设立了“发家”专节,对民间盗墓行为,依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盗掘对象的亲疏,列出了七种类型,以刑罚严惩违礼发墓行为,保护墓葬。除此之外,国家和民间亦非常强调对荒墓的保护,保护方式可分为事前和事后,最重要的是事前预防。...
坟树系坟墓禁步上的林木,因其成为墓地上的树木便具有了更多的意义。清代的坟树仅指己经开造的坟墓禁步上的树木,属于一种特殊的家产。...
由于墓地取得的方式不一,不同墓主的坟葬权亦有差异,但均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系物权,近乎于传统民法的地上权。该权利并非由律例予以规定,而自习惯中形成。在以购买方式的墓地取得中,除非当地有是否可以葬坟的习俗,坟葬权的具体内容须由买卖双方明确约定。当买主取得白地所有权时,坟葬权被土地所有权所吸收;当以承租人地位取得坟葬权时,坟葬权的权能与墓地所有权权能方有所区别。...
从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社会需求来看,可以发现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立法状况已无法满足民众的实际需求。通过翻阅相关的立法文件,可以发现很多都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而且它们的相关内容也大部分是针对管理方面的。...
我国现有墓地法律规范大多为国务院、民政部以及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以行政管理的目的为其规定了公墓经营者的相关义务并维护公墓市场的运行秩序,具有明显的公法特征。其次,从类别上看,均为用于行政管理需要而制定的以财政、税收、民政、以及机关工作的相关规范。例如,就地方规范性文件而言,虽数量较多,但是在这之中,便有8部是与机关工作相关的,且总计11部同民政相关,其内容为加强经营性公墓收费管理的通知以及批复,除此之外,还有3部是涉及财政,它的主要内容便是提升经营性公墓收费管理水准的公告。...
我国现行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且制度体系尚待完善,相关法律的缺失是绝大部分农村墓地纠纷与乱象频发的主要原因。1985年,国务院推行《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92年8下旬,民政部发布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从而取代了85年的《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之后1998年民政部颁布了《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再然后,时间转到2012年,在经历了的“周口平坟”运动后同年的11月9日,国务院删除了97年《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
风水又称相地术、堪舆,主要分为“阳宅风水”与“阴宅风水”,分别为生者与逝者择地。本文中所讨论的殡葬风水隶属于阴宅风水。风水学应用于气象、地理、建筑等多学科领域,博大精深,深奥复杂。我国墓地堪舆术兴起于秦汉以后。郭璞的《葬经》是我国关于风水最早的著作,书中对风水与墓园营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天人合一”的观念反映了先民对自身存在、本质与价值的认识,其属于人的基础哲学理念。在这种理念下,“天人合一”的哲学V想成为了风水理论的核心。风水将环境划分为天、地、人、生四大系统,并强调人与自然须和谐统一,空间布局须对称均衡。此理念对我国传统墓园的选址、布局等方面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死而不朽”的儒家生死观。儒家是通过入世精神与仁学推演出其积极的生死观的。孔子儒学的最高目标是安定天下,治理社会。孔子将“生”与“死”都与该目标相联系,强调“生”与“死”都要达到“仁”的境界,倡导完善个人的人格修养,把个人价值与社会理想、社会治理、政治道义等方面相融合,强调通过积极的人生实践建功立业,造福后世,实现“圣王之治”的理想社会,超越生命的有限性,体现生命的价值,超越死亡,达成生命永恒。...
早在旧石器时代以前,灵魂不灭观就已产生。灵魂不灭观的主体是灵魂永存。一切拥有生命的事物都会死亡,死亡后都会归于土,这就是所谓的鬼。骨肉在地下腐烂,化为田野里的泥土;而它的气却冉冉升腾,焕发光芒,散发出气味,给人一种精神惊然的触动。这就是万物的精灵,神的显示。在古代中国,受鬼灵信仰与家族、氏族观念的影响,原始人信奉死亡不过是向另一世界过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同时,祖灵能够庇佑后人。因此,灵魂不灭观最早与祖灵崇拜有着很大的相关性。后期随着氏族、家族的持续扩大与族群分化的日益严重,祖灵崇拜又发展为祖先崇拜。祖先崇拜主要表现为氏族人将与自身有血缘关系的逝者奉为神灵,以表达自身对祖先的敬仰。...
我国幅员辽阔,在不同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以及民族宗教的影响下,产生了多种多样各具地方民族特色的安葬形式及殡葬文化。以下是我国常见的传统丧葬形式:...
截至2019年,临沧市共有殡葬服务单位11个,其中:经营性公墓3个(永德棠梨包包经营性公墓、耿马县芒等山经营性公墓、沧源县经营性遗体公墓),殡仪馆8个((8县区各1个),均由县(区)民政局管理,现有工作人员46人。...
在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辉煌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和乡村在发展路径、发展步骤、发展阶段上是存在差异的,殡葬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生态、科学、现代化的殡葬管理,城乡殡葬改革不应只注重形式上的整齐划一,而应注重领会改革的实质精神,根据城乡发展规划需求制定有区别的城乡殡葬改革政策。...
北京市公墓植物种类的选择必须以北京市植物群落中的优势树种和常见栽培树种为主,也不排除其他替代种类。由于乡土植物中的优势种在维持整个群落的稳定性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只有把握好北京本土植物及其群落组成特征,公墓植物景观观设计更能体现出强大的自然生命力。...
北京传统的公墓中,基本只是栽种松柏类植物,公墓植物品种单一;种植形式主要是对植和列植,形式简单化一,植物选择和配置缺乏科学依据和艺术理念,往往给人们的印象是死板、阴森、悲痛的场所情绪。公墓植被群落设计应该既要抓住构成公墓自然植物群落景观的本质来反映其设计的科学性:又要抓住不同植物所特有的生物习性来增加其为人类服务的实用性;还要体现人们豁达的生死观。即通过规划设计从自然美上升到艺术美。...